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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後,汶川地震災區的城鎮受災家庭將可購買或租住到安居房,而安居房每套建築面積將在40至80平方米,以60平方米左右的中小戶型為主,每戶限購買或租賃一套。昨天,財政部公布了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聯合出臺的『關於汶川地震災區城鎮居民住房重建的指導意見』。
有關部門規定,災區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參照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組織建設安居房,向住房倒塌和嚴重損壞不可修復導致無房可住的城鎮受災家庭,以及租住住房毀損導致無房可住的當地城鎮戶籍家庭出售、出租,安置受災群眾。安居房每套建築面積控制在40至80平方米,以60平方米左右的中小戶型為主,每戶限購買或租賃一套。
安居房建設用地實行行政劃撥方式供應,項目利潤率不高於3%。安居房銷售、租賃價格由災區市、縣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房地產主管部門、財政部門確定並向社會公布。中央財政對住房毀損導致無房可住的家庭將給予資金補助,具體為:按照平均每戶2.5萬元補助地方;對受損需要除險加固的城鎮住房,適當補助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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