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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買好,方案做好,眼看就要開工了,業主卻和裝修公司鬧起了矛盾。起因是一筆錢,和裝修的全部花費比起來,這筆錢不多,只有2000塊,卻讓業主"很生氣",指著設計師的鼻子大罵不已。裝修進程也因此耽擱了。這到底是怎樣一筆錢讓業主大動肝火呢?
7月2號,小編跟隨設計師來到他新近負責的一戶業主家裡,房間裡堆滿了材料,顯然是馬上就要開工了。設計師開始和業主進行開工前的最後溝通和確認。然而兩人纔說了不到5分鍾,業主突然激動起來,指著設計師的鼻子說:"你們太過分了,這筆錢憑什麼讓我交?"設計師急得臉都紅了,連忙解釋:"這錢最後是會退給你的,我們絕對不會亂加價。"
原來物業可以在裝修開始之前,分別向業主和裝修公司收取一定的押金,以保證房屋的主體結構,如承重牆等在裝修過程中不遭到破壞。裝修結束後物業評估房屋結構沒有被破壞,則會退還這部份押金。具體的金額為業主1000元,裝修公司2000元。而這個設計師在開工之前,要求業主替裝修公司繳納裝修保障金2000元,業主在此之前已經繳納過業主部分的保障金1000元。這個要求讓業主非常生氣,指責裝修公司不講道理。
要求業主替自己交押金,裝修公司有何說法呢?設計師稱,從2000年起,北京的裝修市場都是按此辦理的,由業主出全部的押金。因為物業會找理由苛扣裝修公司的押金,卻不會苛扣業主繳納的押金。因為物業會考慮到從長遠利益來看,不宜破壞和業主的關系。
裝修公司認為,業主繳納這筆錢,最後會原封不動地回到業主手中,業主並沒有損失,因此這樣的要求並不過分。
業主對裝修公司的解釋也有自己的看法。他認為,根據法律規定,自己並沒有義務為裝修公司繳納這筆錢,而且裝修公司在臨近開工纔提出這一點,明顯也是心虛的表現,而且也有脅迫自己的意味:"如果你不交錢,我們就不開工。"這尤其可惡。
而且業主認為,裝修公司就是把握了大多數業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且也沒有額外損失的心理,成功把這部份成本轉嫁到了業主身上。"哪怕就是存銀行,還能有點利息呢。"業主表示自己會和裝修公司斗爭到底決不妥協。
但凡裝修過的人都知道裝修的繁瑣,萬裡長征纔踏出第一步,業主就和裝修公司鬧得如此不愉快。到底是業主太難纏,還是裝修公司太無理?
恐怕問題還是出在裝修公司身上。業主在裝修這件事裡是弱勢的一方,信息的嚴重不對稱讓裝修公司欺騙起業主來易如反掌。業主從各種渠道聽到裝修公司這樣那樣的劣跡,又怎能不戰戰兢兢步步為營小心防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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