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行和銀監會聯合發文決定,對災區不能按時償還各類貸款的單位和個人,不催收催繳、不罰息,不作不良記錄,不影響其繼續獲得災區其他救災信貸支持。工、農、建、中四家國有銀行均表示,對災區個人貸款客戶在還款期限和違約記錄上予以照顧,並且考慮可能會根據具體情況核銷災區客戶的個人貸款。此外,央行要求金融機構對借款人主動還款的,應及時周到地做好相應的服務工作,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及時將優惠減免措施以信函或公告等方式通知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