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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至20日,市政協開展了2008年市政協主席、副主席、秘書長檢查督促重點提案點評活動。十一屆一次會議以來,市政協共收到黨派、團體、界別、委員提案1188件,立案1117件,經市政協各專門委員會分析推薦出18個備選議題供市民點評。這些議題涉及民生、奧運、金融、殘疾事業、環境保護等方面,集中體現了政協委員的關注熱點,受到廣大市民朋友的極大關注。本刊特邀部分委員就相關議題進行深入闡述,以期為一些問題的解決和政策的制定提供參考。
隨著全國范圍內廉租房建設如火如荼的開展,隨之暴露出來的一些問題應該引起我們的關注。
到底該不該建廉租房就目前國情而言,與貨幣補貼相比,大規模的廉租房建設是弊大於利的。其一,廉租房建設是個系統工程,需要綜合協調國土資源、建設、發改、財政、房管等多個政府部門,這無疑大大增加了行政成本,降低了行政效能。其二,廉租房建設的投資大、周期長。且目前城市土地緊張狀況也制約著廉租房的建設。而貨幣補貼好支配、易管理,從而大大降低了行政成本。其三,廉租房制度缺乏且很難建立動態監管和退出機制。如果變化的程度不再符合居住廉租房的條件,如何將其清退出戶?雖然《廉租住房保障辦法》中有明確的退租規定,但這在實踐中操作起來極為困難。
貨幣補貼更具優勢與建廉租房相比,貨幣補貼的優勢不言而喻。首先,貨幣補貼的直接目的是改善受保障對象的住房條件,對受保障對象而言,只要這部分補貼款的使用有利於其整體生活質量的提高,就沒有悖逆發放貨幣補貼的根本目的。其次,無論是住房需求,還是其他需求都是人的客觀需要。受補貼者有權利,也有能力選擇補貼之用途。讓有主觀能動性的受補貼者去支配補貼款更符合其現實需要。再次,不同的受保障者對住房條件的承受力和標准的要求是不同的。而廉租房標准是根據社會一定群體的一般性要求制定的,因此,紙面上的原則標准要讓位現實中的客觀需要。如果受保障者甘於已有的住房條件,認為這部分補貼款做其他使用更能提高其整體收益的話,又何樂而不為呢?可見,發放貨幣補貼無疑會更靈活地滿足受保障者的需求。
由此看來,廉租房建設不宜操之過急,貨幣補貼實須穩步推進。和諧社會,以人為本。建設廉租房要設身處地為租房者著想,纔能真正扣住和諧社會的命脈。
(作者系市政協副秘書長、民建北京市委專職副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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