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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日出臺的《省政府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實施意見》中,規定『允許新就業人員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來支付個人住房的租金』。記者昨天從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南京從2006年11月開始就可以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了,目前南京已有不少符合條件者用公積金在支付房租。
房租超出收入10%可申請2006年11月,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臺了《南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細則》,規定了公積金的8個提取范圍,其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0%的』,即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
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人士解釋說,之所以規定『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0%的纔能申請』,是出於對家庭生活質量的考慮,如果房租低於收入的10%,一般來說是可以承受的,超過10%的話,就有必要用公積金了。如果一個家庭月收入是1萬元,月房租超出1000元就可以申請,以此測算,10%的比例還是非常寬泛的。以一個在南京剛工作一年的大學生為例,如果月收入是3000元,月房租超過300元就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付房租了。
南京這個規定和江蘇省提出的新就業人員是否矛盾?這位人士表示,南京細則主要是針對職工和在職研究生,這個范圍應該比新就業人員范圍還要大。
租房面積計算有上限『用公積金付房租,對租房面積是有要求的。』公積金管理中心人士表示,細則規定,『房租按實際租住的建築面積計算,超過75平方米的按75平方米計算』。
具體規定為:『職工支付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0%房租的,其租住的住房建築面積在75平方米以下的,租金按實際面積應付租金計算;面積在75平方米(含)以上的,租金按75平方米應付租金計算,職工及其配偶當年合計提取總額不應當超過當年實際發生的超額房租。』
舉例來說:如果小張(月收入3000元)租了一套70平方米的房子,房租是1000元/月,符合申請條件,即可用公積金支付房租;如果租的是100平方米的,房租是1500元/月,那核算15元/平方米,75平方米是1125元,在提取公積金時,只能按1125元/月的標准提取,而不是1500元/月。當然,這也要看小張的公積金具體繳存額度是多少,如果月繳存額還不足1125元,就可以全部提取出來。
另外,如果符合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申請條件的,一年總房租是1萬元,而公積金餘額超過1萬元,那最多只能提取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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