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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合肥市房地產管理局日前出臺的一項最新規定,市民如果發現網上樓盤信息顯示為『可售』,開發商卻無故拒絕購買要求,可以向主管部門舉報。如果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下達《行政告知書》敦促後,開發商仍不出售或不改變該房屋銷售狀態的,該樓盤將被認定為捂盤惜售。
在商品房交易中購房人常常會發現,盡管許多房屋在網上檢索備案信息都顯示為『可售』,但開發商卻堅稱『沒有房子』而拒絕向購房人出售房屋。為此,合肥市房地產管理局此番明確規定,如果網上樓盤信息顯示為『可售』,開發商卻無故拒絕購房人購買要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將下達《行政告知書》予以敦促,若開發商仍不出售或不改變該房屋銷售狀態的,即會被認定為存在捂盤惜售行為,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此外,合肥市還規定,存在以下4種行為的樓盤也將被視為捂盤惜售:一是已達到預售標准的房地產項目卻不申報預售許可,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行政告知書》敦促後,仍不申報;二是開發企業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10日內,不申報網上樓盤信息發布並開盤銷售;三是以超出周邊樓盤數倍的畸高價格掛牌,且在一年內單幢樓盤銷售率不到5%;四是連續3次以上故意將網上樓盤信息顯示為『簽約』的特定房屋,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行政告知書》敦促後,仍不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不進行合同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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