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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計劃用3年時間,徹底消滅“城中村”。昨天,合肥市市長吳存榮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合肥市將按高標準對“城中村”進行拆遷、安置,並且,按拆遷安置住房面積的4%配置的商業用房,將成爲被拆遷居民的“集體資產”。
根據合肥市政府研究室牽頭所做的調研報告,合肥市現有城中村358個,涉及總人口將近18萬。今年4月1日,該市頒佈實施了醞釀已久的《合肥市城中村改造暫行管理規定》。本報在第一時間給予了獨家報道。
昨天,合肥市市長吳存榮在接受中部六省媒體訪問時吐露了政府出臺這一規定的初衷:“城中村”這個“歷史的舊賬總要有人來還,本着對市民負責任的想法,我覺得,遲還不如早還,而且要讓村民徹底變市民,和城市人一樣享受醫療衛生、養老保險等各種福利和保障”。
“城中村”的形成,主要是由於城市化進程太快,吳存榮坦言,“也有些是因爲錯誤的安置、不恰當的規劃引起的,你看那些‘村’裏,嚴重缺少消防、生活設施,問題很多,怎麼辦?這個‘債’總得有人來還。”於是合肥市規定,在被拆遷安置居民的新小區裏,按拆遷安置住房面積的4%配置的商業用房,不僅能解決生活配套設施問題,而且將成爲大家的“集體資產”。“商業用房的產權登記在市國資委名下,交給社居委管理,經營淨收益主要用於爲拆遷安置戶提供公共服務。”
爲了平穩拆遷、保障民生,合肥市探索了很多辦法。“比如我們規定一律就近安置,不要把人家從世代居住的地方趕走,而且拆得快就安置得快,大家於是都很配合。”吳存榮詳細介紹說,目前的政策是,不丈量土地和房屋,只按戶籍人數,按每人45平米的辦法配置(拆遷房屋安置按人均建築面積30平方米實行產權調換,並可按建安成本人均增購建築面積不超過15平方米的拆遷安置房)。“爭取在3年時間內,把合肥所有的‘城中村’改造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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