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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家莊執行了近三年的『普通住宅』標准重新調整,用以衡量是否屬於『普通住宅』條件之一的住房平均價格整體上調。
記者昨日從市房管部門獲悉,5月4日起,省城執行了近三年的『普通住宅』標准重新調整。據悉,今年的住房平均價格已正式出臺,並於5月4日發出了公告。新標准為一環以內每平方米6600元,一環與二環間每平方米6000元,二環以外每平方米4700元。新舊標准對比可看出,經過不到三年的時間,石家莊的普通住宅每平方米『身價』已漲了1300元至2000元不等。
據市地稅局有關工作人員介紹,就省會房產交易來說,作為『普通住房』應同時符合三個條件:住宅小區建築面積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在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價格的1.2倍以下。而按原來我市執行的按1.2倍計算後的住房平均價格為:坐落在一環(西至中華大街、北至和平路、東至體育大街、南至裕華路)以內的低於每平方米4200元;一環與二環之間的低於每平方米3700元;二環以外的低於每平方米3100元。由於該標准2005年公布後一直沒有變動,在近幾年房價飛速上漲的形勢下,不僅許多新建住宅,連許多年代較久的小戶型『老房子』也紛紛化身為非普通住宅,不能享受1.5%的契稅標准,不得不按非普通住宅按4%標准交納契稅。
省會嘉美房產中介的經理劉輝認為,近年來尤其是去年,省會房價上漲幅度很大,可作為政策制定執行的參照,住房平均價格卻沒有進行必要的上調。致使今年上半年市區內14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大概有近一半被劃歸到非普通住房的范圍,甚至有不少六七十平方米的小戶型二手房也都在按照非普通住房的稅費標准執行,對廣大購房者來說實在有點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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