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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認購書》,並交付定金。認購書的有效期限一般為10—14天。簽訂認購書後,銷售方應給購房人發放《簽約須知》,購房人應在簽約前仔細閱讀並理解其全部條款的內容;
二、會同律師到售樓處(外銷房應到代理商指定的律師行)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並按契約規定交付全部或部分購房款。契約是銷售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規定了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因此購房人應逐條審查、詢問,並應根據具體要求增訂補充協議;
三、購買預售商品房應辦理預售登記。簽訂預售契約30日內,買賣雙方應共同委托律師到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場處辦理房屋預售、預購登記手續,雙方的買賣協議方可生效;
四、驗收房屋,辦理入住。購房人可從購房面積、主體結構、外牆、房屋頂面、地面、裝修、電氣、水、衛、消防、配套設施等項目進行檢查和驗收。開發商在統一審核購房人的付款情況後,向購房人發放入住單。入住前,購房人應與管理公司簽署物業管理公約並交納維修基金及各項管理費用;
五、委托開發商代為辦理產權證,並交付綜合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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