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優先購買權,是指房屋所有權人出賣其房屋時,房屋的共有人、承租人或法定的其他人,在同等的條件下,有優先於其他房屋購買人購買房屋的權利。在法律理論和實踐中,常見的有以下四種: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共有人的優先購買權、出售公有舊房原住戶有優先購買權、原產權單位的優先購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