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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經8次審議、集納各方智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10月1日將正式實施。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曾參與物權法起草的中國人民大學法學教授王利明,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這是《物權法(草案)》規定的相鄰關系處理原則。
因相鄰關系產生的糾紛,在這次公布的《物權法(草案)》中,都能找到解決的辦法。
樓上滴水樓下憤怒 案例:馮先生住在西安市南小巷一小區五樓,樓上七樓住戶的空調室外機流出的水正好滴在他家的遮雨棚上,滴滴答答響個不停,他找物業反映多次,都沒有結果。
昨日,西安鐵路小區的住戶黃先生也反映,近段時間他樓上的業主在裝修房子,不停地有水滲到他家,影響了他的正常生活。
專家評析:陝西法正平安律師事務所律師賈清泉認為,《物權法》規定:『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馮先生所遭遇的情況,屬於樓上鄰居在使用自己的不動產(即房屋)時沒有公平合理地處理鄰裡關系,損害了相鄰人馮先生正常使用其房屋的合法權益,給馮先生的生活造成妨礙;黃先生樓上住戶裝修房子導致不停地有水滲到他的住房,損害了黃先生的合法權益,黃先生有權要求樓上住戶停止該侵害行為,並賠償其損失。若該鄰居拒不改正,《物權法》實施後,黃先生可以向法院起訴。
封閉自家陽臺得要鄰居點頭 案例:譚先生在西安市科技路買了一套一樓的房子,今年5月入住。由於在一樓,為了保護自己的財產,他打算用玻璃將一個陽臺封起來,但物業部門以影響小區外觀為由阻止。他認為,房子是他的財產,此舉也是為了保護他的財產,他為什麼沒有這個權利?
專家評析:參與物權法起草的清華大學客座教授李釗表示,譚先生的修建如果的確影響了整個小區的外觀,對其他業主有影響的話,其行為應該經過其他業主或業主委員會的同意。
樓下烤肉店深夜還擾民 案例:網友劉小姐是西安市二馬路附近的一業主,她住的樓下都是鋪面,那裡晚上的吵鬧聲和白天的油煙都讓人苦不堪言。每天晚上都到半夜後纔平靜,一直得不到解決。
專家評析:曾參與物權法起草的清華大學客座教授李釗表示,《物權法(草案)》第九十四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禁止相鄰權利人排放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以及釋放噪聲、光、磁波輻射等有害物質』。劉小姐有權要求樓下鋪面業主停止釋放噪聲和油煙對她造成的侵害。如果吵鬧發生在晚上11時以後,可以向城管部門或者環保部門反映,請求他們對經營者進行乾預;如果經營者沒有安裝抽排油煙機而導致油煙四處擴散的話,則應向環保部門投訴。若無法協商解決,《物權法(草案)》實施後,劉小姐可以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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