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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本名為《208條商品房買賣合同》(簡稱為《208條》)的書剛一問世,便在律師界和房地產界產生了熱烈反響。這是一部由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長沙分所律師馮正元歷時11個月艱辛勞動的成果,也是我國《物權法》實施後由個人寫作的第一部《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我希望《208條》能成為一部普法讀本,讓購房者拿著它明明白白消費。』昨日,在與記者交流時,馮正元這樣解釋他的創作初衷。
寫一部普法讀本服務購房者
208條、46個部分、38000餘字……馮正元說出了一連串數字,他告訴記者,從買房、退房到打官司;從房屋質量、到裝修、物業管理,每一個購房人容易忽略的問題,每一個開發商可能設置的陷阱,《208條》都一一涉及。
馮正元從1995年開始在長沙從事專職律師工作,房地產方面的案件他每年要代理30多起。2006年,長沙市某小區開發商延期交房、延期辦理產權證一案,馮正元成為該小區80多名業主的訴訟代理人,此案目前已經大部分執行到位,每戶業主都獲得了3萬至4萬元的賠償。
也正是在這個案件的代理過程中,馮正元萌發了寫作《208條》的想法。『10多年的經驗讓我對房地產銷售的各個環節都很熟悉,買賣雙方在什麼環節最容易起糾紛、購房者在哪些地方最容易上當……這些,我都想提醒消費者。』據悉,從2006年11月開始,馮正元每天至少進行4個小時的寫作。經過11個月的數易其稿,今年10月,38000餘字的《208條商品房買賣合同》格式文本正式完成。
《208條》招招教你防陷阱
6年前,北京一名叫秦兵的律師寫出了《204條購房合同》,數十萬買房人競相下載。『在國外,律師所做的合同非常詳細,充分保障了雙方的權利。對比之下,我們的一些合同太簡單了。』馮正元介紹,《208條商品房買賣合同》最顯著的特點是將《物權法》的法律原則和精神進行了更具體明確地體現,他舉例說,我們現在使用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者在物權方面的權益就沒有得到充分保障,比如說管道煤氣初裝費該不該收?這個問題在《208條》裡面就有了詳細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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