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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各地『地王』頻現,多次出現樓面地價達到甚至超過周邊商品房價的現象,猶如『面粉』貴過『面包』。
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26日表示,要采取及時有效措施,防止部分開發商『囤積』土地形成壟斷。
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說,最近有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大量儲備土地成為媒體關注熱點。如果房地產開發企業『囤積』土地不及時開發,會進一步加劇房地產市場土地供求緊張程度。人為哄抬地價,不利於市場健康發展。為防范房地產開發企業『囤積』土地,縮短土地開發周期,促進供應土地及時開發,盡快形成商品住宅供應,國土資源部已於近日發文,明確規定一系列具體措施。
一是要求實行『淨地』出讓。對於擬出讓的土地,要在理順土地產權和經濟關系的前提下,進行統一規劃,統一進行基礎設施建設,形成基礎設施較為完備的熟地,按『淨地』分宗出讓。
二是合理控制單宗土地出讓規模。大宗地出讓不利於市場競爭,不利於市場調控,要控制單宗土地供應規模,以增加土地供應宗數,吸引更多中小開發商參與競爭,防止部分房地產開發企業憑借其資金實力『圈佔』大面積土地,形成『壟斷』。
三是規定每宗土地開發建設時間。每宗地開發建設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3年,確保供應出去的土地能夠及時形成住房有效供應。
第四是加大閑置土地處置力度。對超出合同約定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要依法征收土地閑置費,並責令有關企業限期動工、竣工。土地閑置費原則上按出讓或劃撥土地價款的20%征收。滿兩年未動工開發,堅決無償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