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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一些廉租房、經濟適用房不同程度存在的地理位置選擇不當等問題,浙江省政府已明確提出,廉租房可以在經濟適用住房中配建,也可以在普通商品住房小區中配建,以防止低收入家庭遠離城區,被邊緣化的現象。
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紛紛建在遠離主城區地段,這一現象早就引起了有識之士的高度關注。今年年初,廣州市政協委員紀可光等就提出一項提案《廉租房規劃建設應優先選址老城區》。議案指出,從目前住房規劃建設的情況看,廉租房規劃選址有待商榷:如果離老城區太遠,把廉租房建在環城高速公路附近的較偏遠地區,固然可以減少困難群眾的房租,改善他們的居住條件,但同時卻提高了他們其它方面的生活成本。
事實的確如此。尤其是一些新建的小區,不但配套設施不全,而且交通也很不便利,給群眾居住、生活帶來許多新的煩惱,使這項本值得極力稱贊的民心工程,卻因越建越遠、越建越偏而失去其應有的意義。
在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建設方面,其實我們不妨鑒戒法國的經驗。法國在上世紀70年代開始在住房、教育、就業等方面實行一系列的『社會融入政策』。在住房方面,法國通過法律要求在城市富人區按照一定比例建造廉租房,打破城郊居民在地理空間和居住上隔離,對於沒有按照比例建造社會住房的富人社區,中央政府可以施以較重的罰款。
盡快在一些開發商眼裡,出現『窮人區』、『富人區』很正常,但作為『執政為民』的政府,卻應避免這一局面的過度分化。在建設廉租房、經濟適用房過程中,地方政府只有充分考慮中低收入群體的需求,在中心區給廉租房、經濟適用房一席之地,在改善他們的居住環境的同時,降低其生活成本,纔能讓這項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名副其實,造福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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