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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前,人民銀行、銀監會發布了《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其中關於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及利率調整引起市民強烈反響。這個長假,很多人都在關心:第二套房該如何界定?什麼時候開始實施……記者了解到,從昨天開始,建行、中行、招行、華夏、東亞等多家銀行已開始執行新政,只有農行、深發展等個別銀行還在等總行細則。
在途申請看合同簽訂日期 在途申請以合同簽訂為主『雖然總行細則沒有出來,不過我們已經按照央行文件執行。今天起,申請住房貸款的客戶,如果認定為第二套房,就開始執行首付四成、利率1.1倍的標准。』昨日,招行大連分行有關人士告訴記者。而華夏銀行大連分行則從9月28日開始執行新政,而且目前已在申請的房貸中發現了幾套屬於第二套房的情況,有關人士表示將按新政執行。此外,記者了解到,除多家中資銀行開始執行新政外,東亞等外資銀行也已嚴格按照央行標准執行。
不過還有一些市民關心,在央行通知下發之前的在途申請怎麼辦?『我們以合同簽訂為主,如果已經在9月27日之前簽訂了合同,即使沒有放款的,仍按老政策執行。但要是雖在9月27日前申請貸款,卻一直沒有簽合同的,就只能按新政執行了。』招行及華夏等銀行有關人士表示。
『第二套房』界定要等細則記者了解到,雖然多家銀行開始執行『第二套房貸』新政,不過對於如何界定第二套房的細則還需要等各家總行最終通知。《通知》中規定,所謂的『第二套(含)以上住房』是指借款人利用貸款所購買的首套自住房以外的其他住房。各家銀行對此都有自己的理解。
華夏銀行有關人士告訴記者:『所以從我們理解看,只要是使用過貸款的客戶,再申請貸款就屬於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情況,無論借款人是否已經還清房貸。』還有,銀行對第二套房是否以一個家庭計算也有不同意見。『我們主要就是看借款人名下有幾套房,還沒有對夫妻雙方進行考察。以個人為單位,這樣避免一些有正當換房需求的家庭要支付更高成本。』一家銀行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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