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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政策公布後,目前二手經濟適用房的成交量有所下跌。
據21世紀不動產市場部統計資料顯示:在該政策公示後的一星期內(即8月13—20日),二手經濟適用房房源掛牌量環比下降17.9%;客戶需求量下降了20.4%;由於多數購房人購買二手經濟適用房的意願明顯降低,二手經濟適用房的成交量出現了明顯的下降,環比下降了18.5%。其中,昌平天通苑、回龍觀二手經濟適用房成交量減幅高達20.8%;豐臺的西南三環地區二手經濟適用房成交量減幅達15.8%;四惠、百子灣地區二手經濟適用房成交量減幅達13.2%。
21世紀不動產分析人士認為:二手經濟適用房成交量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於8月13日《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乾意見》中規定嚴格控制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經濟適用房屬於政策性住房。本意見雖不屬於新政,但卻並首次提出『有限產權』的概念,指出購房人僅擁有有限產權,對五年內外的二手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做出了明確規定。雖然目前尚未制定具體的實施時間,但是已經對於持有經濟適用房的人群心裡產生了一定影響。由於對於未來政策不確定性、風險的加大,直接導致不少業主、買家已經暫停自己的出售或購買計劃,從而直接導致了二手經濟適用房的成交量下降。例如業主王先生就對我們表示,不知道現在賣了自己的二手經濟適用房後,以後的政策還允不允許我們再買,價格如何,都是未知,因此決定先觀望一些日子再作打算。
首先,按照規定,經濟適用房未住滿五年不允許按照市場價出售,界定5年的標准是以購房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准。所以一定要核對好完稅憑證或房產證的發證時間。
第二,已經住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再上市時,可以根據目前市場的價格為自己的二手房定價,但在交易完成時,原房主需要補交最終總成交金額10%的綜合地價款(即土地出讓金)。
第三,購買滿5年的二手經濟適用房的不需滿足新經濟適用房購買者的若乾標准,任何人都可以購買,購買此類二手經濟適用房除正常繳納1.5%的契稅、5?的印花稅外,沒有其他費用。
第四,如果要出售未住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價格不得高於購買時的單價,買方也必須是符合購買經濟適用房條件的家庭。同時,這類的經濟適用房也可由政府相關部門以同樣的價格進行收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