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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買一套二手房,要評估兩次,交兩筆費用,這合理嗎?』昨日,面對二手房交易中的『行規』,購房者周先生提出質疑。
周先生說,他打算買一套房子,賣家要的是淨價,所有稅費要由他來出。中介給他列出一份清單,但他發現評估費得交兩次,一次是交易評估費,一次是按揭貸款評估費。中介介紹,如果買房不貸款,只要評估一次,按價格的0.3%交評估費;如果要貸款,就要再評估一次,兩份報告共按0.5%交評估費。
當他最後拿到評估報告時發現,兩份評估報告基本相同,而且是同一家評估公司做的。『同一套房子,評估公司也是同一個,評估費為何卻要收兩次?』
記者從多家中介了解到,同一套房子做兩次評估,收兩次評估費,是二手房市場上的『行規』。一名資深中介經營者告訴記者,二手房貸款交易,確實要做兩次評估。一次是由賣房人申請,評估價格作為過戶時繳納稅費的依據;另一次是買房人申請,評估價用於作貸款抵押的。雖然出兩個評估報告,但整個評估過程是一樣的,只是最後出兩份評估報告有一點區別。該人士認為,收兩次評估費用做法,增加了老百姓的負擔。
據介紹,目前已經有個別評估公司為了市場競爭,對兩份評估報告只收一次費用,但還不是主流。
據介紹,目前在北京、上海等地都采用成交價格申報制,將市區劃分為多個區域,公布該區域的最低計稅價格。對於成交價低於該區域最低計稅價格且無正當理由的,均以最低計稅價格作為核定征稅的基數。假若稅務部門認為申報價明顯低於市場成交價,則委托評估公司出具評估報告,費用不由買賣雙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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