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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房地產定價權都掌握在開發商手中,房地產漲價似乎總有它的理由。擅自定價、隨意提價、變相漲價更是成為了家常便飯。
最近,南京市物價局推出了『一房一價』的房價新規定。對於擅自更改定價的行為,將根據《價格法》對開發商處以4萬元至40萬元的處罰。
南京房價『兩小時漲1200元』
為了防止這樣的『一天兩價』現象再次出現,南京市物價局於5月20日對開發商賣房推行『一房一標』的房價新規,即從之前的核定樓盤均價細化為核定每套房子的價格。
繼2006年八九月廣州對新盤售價實行6000元最高限價和江蘇省鹽城市推出『陽光房價』要求每一處樓盤都要公布房價成本行動以來,各地面對依然虛高不降的房價躍躍欲試——給房地產『擠水』。
前不久,南京市出現了房價上午3900元下午5100元的『怪事』。
據當地媒體報道,家住南京新橋的王先生4月12日上午在『左鄰右裡』售樓處看中了一套房源。當時,開發商貼在牆上的價格單為每平方米3900元。王先生看了覺得還算滿意,但當日下午1點半他帶著首付款再次趕到售樓處時,卻被告知公司臨時調整到了每平方米5100元。
『左鄰右裡』開發商南京中浙房地產開發公司之後對此的解釋是:『整個事件有很多巧合,是個誤會。』
『最初的打算是將這兩套房留給公司高層自己住,但手續一直沒有辦下來,後來公司召開董事會將兩套房子的價格調到了每平方米5100元。巧合之處就在於,王先生來看房時,負責接待的售樓人員是新來的,不知道這個事。』該公司副董事長張國安稱,相關調價通知在王先生看房之前就已定下來了,只是售樓員一直沒有看見。等當日下午客戶要來正式辦理手續時,售樓員纔發現房價已經調整,所以下午這套房就不能按上午說的價格賣給王先生了。
當時給『左鄰右裡』的價格批文是『允許開發商在基准銷售價格的基礎上上浮幅度不超過5%』。按此規定,開發商將價格調至每平方米5100元明顯超過了5%的幅度。但地產商張國安對此解釋稱,物價局的上幅限制是針對整個樓盤的均價,王先生看中的那套房是最後的尾房,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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