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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南京開始實施樓盤『一套一價』以來,不少樓盤並未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該市物價局日前再出新規,在售樓盤中尚未銷售的面積部分,嚴格執行『一套一價』所標示的最高價格應低於5月14日前該樓盤實際成交的最高價格,此舉意味著南京市在售樓盤的售價只能降不能昇。
根據新規,尚未銷售面積部分按『一套一價』所標示的最高價格應低於今年5月14日前該樓盤實際成交的最高價格,但特殊套型除外。已經核價但尚未銷售的項目,按核定的基准價,在規定的浮動幅度內,遵循樓層、朝向、環境等差價代數和為零的原則,『一套一價』進行明碼標價。普通商品住房價格按『一套一價』標示,項目有裝修裝飾價格的,由開發企業另行明碼標示裝修裝飾價格。
該市要求價格主管部門與房產(建設)管理部門建立先批價、後發放銷售許可證聯動管理機制。
此外,該局此次明確了高檔化的住宅商品房是指該市市計委、建委立項為公寓(含酒店式公寓)、別墅(含拼聯式、聯排式)、度假村的商品房,不再以價格和面積進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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