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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大常委會21日召開主任會議,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表示,《河南省進城務工就業人員權益保護條例(草案)》將於下周審議。
《條例(草案)》中指出,『今後有住房公積金的進城務工者將可申請購買或租賃經濟適用房。』而由於目前很多農村的大學生找不到工作,多數戶籍被發配回原籍,這個進城務工人員群體將可能包括把戶籍放在農村的畢業學生。
戶籍在農村畢業生將受益
條例:草案所稱的進城務工就業人員,是指『農村居民離開居住地到城市務工就業的人員』。
出席主任會議的代表提出,現實中大部分大學生並沒有回到農村,而是留在城市找一些沒有保障的工作崗位。相對來說,這部分學生本來就是弱勢群體,條例應當把其列入調整范圍,『管』起來。據估算,河南每年大約有10萬大中專畢業生找不到工作。
招聘不得再限制外地戶口
現象:一些單位在招聘人員時往往會要求應聘者擁有當地城市戶口等。
條例解讀: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認為,草案應在就業方面進一步明確以下問題,實行城鄉統籌的就業政策,逐步建立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的制度;保證進城務工人員進城就業能夠享受與城鎮勞動者平等的勞動權利,禁止設置歧視性限制。
農民工可申請經濟適用房
現象:在城市,一個戶口問題就把進城務工人員擋在了經濟適用房的外面。
條例解讀:草案鼓勵使用進城務工人員的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符合有關規定的進城務工人員,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和購買、租賃經濟適用房。有條件的城市,應當逐步把進城務工人員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
拒收農民工子女處分校領導
現象:目前,一些中小學以種種借口拒收農民工子女入學。
條例解讀:草案規定,城市全日制公辦中小學拒不收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入學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招收務工人員子女入學違反規定收取費用的,由監察機關、教育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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