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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國內規范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主要有《反不正當競爭法》以及各地發布的地方規章,國家工商局發布的各類部門規章。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不正當競爭,主要是指經營者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的行為;主要包括以下幾類行為:
1)不正當手段從事市場交易,損害競爭對手,例如假冒他人注冊商標,擅自使用他人企業名稱或者姓名,引人誤認是他人商品;
2)虛假廣告或者虛假宣傳,主要指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作引人誤解的虛假的宣傳;
3)侵犯他人商業秘密;
4)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
5)不正當的有獎銷售;以及
6)捏造、散布虛偽事實,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
目前發現的業務部門在經營過程中涉及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主要方式有如下幾種:
1)有獎銷售??在進行市場推廣或活動宣傳時、采取設立獎項鼓勵網友參加活動的方式,其中獎項金額、獎項設立方式,或獎項說明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
2)虛假宣傳??在活動宣傳時,活動宣傳與實際操作不符,或者容易引起消費者誤解。
下面我們就具體就這兩類行為進行說明:
(一)不正當有獎銷售行為的定義
按照法律規定,不正當有獎銷售的形式主要有:
1)采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
2)利用有獎銷售的手段推銷質次價高的商品;
其中我們最經常采用的是抽獎式的有獎銷售。這裡需要給各位明確一下,有獎銷售,主要指經營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附帶性地向購買者提供物品、金錢或者其他經濟上的利益的行為。可以是抽獎式的,也可以是不抽獎的,例如獎勵所有購買者的附贈式有獎銷售就不屬於抽獎式的有獎銷售,另外象『開心詞典』的節目也屬於有獎銷售(銷售電視節目),但由於采用的是競賽性質,因此也不屬於抽獎式有獎銷售。抽獎式有獎銷售只是獎勵部分購買者,並且是以偶然性的方式決定參與人是否中獎的;這種偶然性的方式是指具有不確定性的方式,並不一定非得是象電視裡面演的那種『抽』獎,而是指中獎與否只是一種可能性,可能中獎,也可能不中獎,是否中獎不能由參與人完全控制。
目前我們業務部門在推廣或宣傳活動中經常是采用抽獎式有獎銷售,以各種獎項來鼓勵網友參與搜狐舉辦的各種活動。值得注意的是:抽獎式有獎銷售雖然並不為法律所禁止,但是相關法律法規對抽獎式的有獎銷售做出了許多限制,主要有:
1)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不得超過5000元。以物品或者其他方式作為獎勵的,按照同期市場同類商品的價格折算,其金額不得超過5000元。
2)以價格超過5000元的物品的使用權作為獎勵的,不論使用該物品的時間長短,均屬於不正當有獎銷售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
3)以提供就業機會、聘為各種顧問等名義,並以解決待遇,給付工薪等方式設置獎勵,不論獎勵現金、物品(包括物品的使用權)或者其他經濟利益,也不論是否要求中獎者承擔一定義務,最高獎的金額(包括物品的價格、經濟利益的折算)不得超過5000元。例如為促銷某商品,以抽獎方式產生一獲獎者,該獲獎者可以獲得一個XX萬年薪的顧問職位,那麼這種有獎銷售就屬於不正當有獎銷售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
有獎銷售中所設獎的種類、中獎概率、獎金金額或者獎品種類、兌獎時間、方式等事項必須向購買者(即有獎銷售的對象)明示。此外屬於非現場即時開獎的抽獎式有獎銷售,告知事項還應當包括開獎的時間、地點、方1)式和通知中獎者的時間、方式。經營者對已經向公眾明示的前款事項不得變更。
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做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同時進一步規定廣告的經營者不得在明知或者應知的情況下,代理、設計、制作、發布虛假廣告。這裡最重要的一個判斷依據就是,這個宣傳是否足以引起普通消費者的誤解,從而可能作出錯誤的市場判斷。只要經營者在廣告宣傳中進行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即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例如:商場促銷時,用大幅廣告宣傳『X元購買XXX』,此外未作其他任何說明,而實際操作可能卻是必須在該商場購物滿一定金額再加X元方可購買指定物品,這種情況就屬於宣傳與實際操作不符,容易被消費者投訴,被認定為不正當競爭行為。
(二)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處罰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各地縣級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查處。此外,需要提醒各位注意的是,由於搜狐網站經營活動是面向全國范圍,那麼全國各地的縣級以上工商局都有權對搜狐的不正當經營活動進行查處和處罰。
目前針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主要的處罰有:
1)經營者違反規定進行有獎銷售的,監督檢查部門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根據情節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2)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監督檢查部門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影響,可以根據情節處以一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綜上所述,業務部門在進行市場推廣宣傳的過程中,應特別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以有獎方式吸引、鼓勵網友參加搜狐活動或購買搜狐產品的,應注意獎項金額、獎品價值、中獎及領獎辦法說明等問題;尤其是:
獲獎辦法、抽獎規則以及領獎規則的起草,建議業務l部門在活動上線之前,提交法律部審核;
關於獲獎的個人所得稅問題,應按照20%的比率征稅,且應由主辦單位代扣代繳。
2)以廣告或其他方式進行活動或產品宣傳時,應保證宣傳內容與實際操作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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