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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百萬元買來的二手房,徐海東一家剛入住沒幾天,就被前房東的老婆找上門,要求他們全家遷出。錢也付清了,房產證也過戶了,前房主的老婆究竟唱的是哪出戲呢?
全家動員換購新房
今年年初,徐海東事業上小有所成,他就和愛人商量把原先的小房子賣了,換套大點的房子,愛人欣然答應。他倆跑了幾家房產中介給房子估了價,大約能賣40萬元左右。考慮到兒子在上幼兒園,買偏遠地方的房子接送比較麻煩,於是兩人決定咬咬牙在市區買套大房。徐海東的母親聽說兒子的計劃後自願『奉獻』出自己的房屋為兒子的新房添磚加瓦。徐海東想母親一人獨居確實也孤單,乾脆搬來一起住,兩套房子一起賣掉能賣到90萬元,再添一點錢就能在市區買大房子了。
今年1月28日,他們看中了白下區苜蓿園大街上的一套115平方米的房子,裝修一看就是花了大價錢的,房子也配套齊全。於是通過中介和房主商定105萬元的成交價。1月31日,徐海東付了定金,他和房主鄒雷約定2月6日去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同時付清尾款。
『陌生人』敲開家門
就在要去辦手續的前一天,中介打電話給徐海東說鄒雷最近家中有事,想和他商量過完年後再辦過戶,徐海東沒多想就答應了。那時的他並不知道鄒雷正經歷著一場離婚官司,而官司的結果牽連到他所買的這套房子上。
3月1日,徐海東和鄒雷順利地在房產局辦理了產權過戶手續。拿到房子的徐海東緊鑼密鼓地開始搬家,3月16日他們一家四口高高興興地遷入了新居。
3月25日晚,一個陌生人敲開了徐海東家的門。起先徐海東猜測一定是前房主的親友,不知道原主人搬家找來了。可當對方報出身份時,徐海東吃了一驚。
前房主愛人要其搬出
來者不是別人,正是鄒雷的妻子韓雪,她稱房子的房產證上雖然只有鄒雷一個人的名字,但是她和鄒雷婚後買的。前段時間鄒雷向白下法院提出離婚請求,一審判決的結果是不准許離婚,而此時韓雪纔知道鄒雷已經把房子賣了。韓雪當晚找上門來向徐海東說明一切的同時,要他做好搬遷准備,因為她准備起訴到法院要求判定他和鄒雷當初的買賣合同無效。
徐海東一聽傻眼了,怎麼剛搬進的新房又要面臨搬出。『即便對方退我當初買房的全款我也不想搬啊,原來的兩套房都賣了,搬出來我們住哪裡呢?』徐海東找到了本報法援熱線。
鄒雷面對記者的采訪不願多說,他說當初買房的錢是他出的,房產證上也是他的名字,他有權處分房屋。而韓雪認為,房子既然是婚後買的,就是夫妻共同財產,鄒雷的買賣行為一定要經得她同意。她說:『錢已經進了鄒雷的口袋,他不肯分給我我就要告他買賣合同無效,惡意轉移財產。』
買賣契約有效嗎?
不征得韓雪的同意,鄒雷和徐海東的房產交易真的無效嗎?記者聯系了南京市房產局,一位姓許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房屋買賣依據的是憑證交易的原則,只要產權人帶著房產證和身份證即可辦理過戶手續。
南京維世德律師事務所劉汝軍律師也告訴徐海東不必擔心,因為他購買房屋時支付的是對價,對鄒雷家庭內部的事情也不知情,因此他買該房屋並非和鄒雷惡意串通非法轉移財產。整個買賣行為中,他屬於善意第三人,他們的買賣契約應該是有效的。韓雪如果起訴,只能追究鄒雷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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