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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租的三朵花最後,搬走的當然是靈靈,不是我。我的生活又恢復了往日的寧靜,我搬回了原來的房間,另外一間做了我的畫室,我不想讓任何人再來打擾我的生活,莉莉式的嘮叨或是靈靈式的野蠻,都不需要了。但是,現實卻不以我的意願為轉移,在一次外出寫生時,我遇到了楚楚。和我合租過的三個女孩人都蠻漂亮,就像三朵花,但性格各個不同,莉莉嘮叨,靈靈野蠻,楚楚聰明,我和她們或長或短地聚在一起過,也算是緣分一場。
自從哥們兒小凱搬出去以後,兩室一廳的房子就只剩下我一個人。房租我倒是能夠負擔,只是沒了哥們兒,一個人喝酒很是沒趣,乾脆把酒戒了。但當我漸漸已經習慣獨處的時候,舅媽突然打來電話,告知財專畢業的表妹莉莉要來工作,公司不提供住處,希望我能夠發揮一下表哥的作用,予以照顧。於是,我開始了時下十分流行的異性合租,盡管這個人是表妹。
表妹在一家臺資公司做出納,學財務出身的她實在是個非常仔細認真的人,有時甚至可以說是瑣碎而嘮叨的。比如,她規定我貼身的衣褲襪必須每天換洗,家裡輪流值日,桌椅天天擦,地起碼隔天拖一次,進屋要換拖鞋,晚上十一點之前要睡覺……還有這個不許,那個不行,弄得我備受拘束。可又不好跟人家翻臉,要命的是,她事事說得都對,我能怎麼辦?
本來我單身的日子過得好好的,以前,雜七雜八的東西滿屋子隨便放都可以,髒衣服攢上一個星期扔進洗衣機裡也是很正常的,哪怕桌上的塵土有一寸厚,也沒人指責我的不是。只要我樂意,愛怎麼的就怎麼的——可以蹦迪到後半夜,也可以在電影院窩上一個通宵。現在這些『單純』的日子一去不復返了。看著莉莉的身影,我真想揍她,是她剝奪了我原本隨意自由的生活。
說實在的,過去和小凱一起住的日子更糟:客廳地板上是橫七豎八的酒瓶子,桌上是狼藉一片的杯盤,兩個房間的床上全是歪躺著的爛醉大男人,或許會是一個在床上,一個在地下。
小凱走了,我還是不喜歡收拾房間,除了不再日日醉酒,煙灰缸裡的煙蒂比過去多(酒戒了,改抽煙了),其他沒有實質性的變化。
所以莉莉一來——我記得她拉著行李進來時是捏著鼻子,蹙著眉的——我這種無拘無束的生活就要宣告結束了。我把這件令我頭痛的事和另一個哥們兒王斌講過,王斌對我深表同情,拍著胸脯表示,要是莉莉太過分了,就幫我好好治治她,給她點顏色看看,省得她老是囉裡囉嗦起來沒完沒了。在莉莉的監督下,我已經習慣每天換洗衣服,進來時換拖鞋,按時作息了——看來,莉莉完全改變了我的生活。不過,和莉莉同住的好處也是有的,至少,每天早上,餐桌上會有冒著熱氣的豆漿和饅頭,我不必再在匆匆上學的路上手腳並用地玩特技:雙腳不停踩自行車,一手把握著方向,一手拿著點心大嚼。
以前,因為考慮到買熱的點心要排隊,於是我只好買冷的,又冷又乾的早點要在一分鍾左右的時間吞下去,弄得我常常打上一路的嗝。衝進教室的第一件事就是喝水,時間一長,就把個胃折騰得夠戧。現在,莉莉每天會早早地叫我起床,天天有熱湯的早飯吃,胃病倒也不犯了。晚上不必提溜著便當回家,因為她已經整好了晚飯,回來就一個字:吃!想來也還算有點福氣。
當然了,這就引起了王斌的嫉妒,他開始是三天兩頭有事沒事到我那兒去,沒話找話地和莉莉聊天;慢慢的,就把莉莉往外帶,害得我不得不自己解決晚飯問題。我又開始了帶便當的日子。再後來終於有一天,莉莉紅著臉,告訴了我一條很意外的消息——於我看來卻不亞於一顆炸雷的效果:『哥,我要搬出去了。王斌,他,要做我男朋友!』『你答應了?』我暗暗壓抑著內心的惱火。
莉莉點頭,一副嬌羞無比的樣子。
『有了男朋友就不要哥哥了?好吧,你去吧!』我生氣地揮了揮手。
送走了莉莉,我仰著頭靠在椅背上,心裡恨透了王斌,這個臭小子,竟然膽敢挖我牆腳?但是轉念一想,王斌是不錯的,蠻有前途的小伙子,莉莉總不能老跟著我這個表哥過日子吧?女孩,總是需要有個歸宿的。雖然我號稱是她的表哥,其實還是由她來照顧我的飲食起居,跟了王斌,我還是可以向舅媽有個交代的。只是我從今往後樣樣都要自己動手了,想到又要回到過去那種我已經不能忍受的生活,心裡難免有點毛躁。
還是自己動手,豐衣足食吧!於是,我像從前一樣,每天提前一個小時起床,給自己燒好早飯,打掃好房間的衛生。晚上,有時也學著自己做飯,天天帶便當已經吃得我反胃,我已經可以燒好幾個菜了。好在莉莉也不是完全不管我,偶爾過來,還會幫我收拾,盡管可能她沒有什麼可收拾的。
如果說莉莉讓我從狗窩搬回了人間,那麼靈靈,又把我打入了地獄般的生活,想想有點哭笑不得。
靈靈是王斌的妹妹,他哥哥發誓要撮合我倆,纔把她交到我這裡。
只能說,她是個很時髦的女孩,剛上工校,比我小三歲,一副很可愛的樣子。可惜事實並非如此,她搬來的當天就著實讓我領教了一番她的『威力』。
我回到家——姑且稱之為家吧——沒想到,自己竟被嚇了一跳,第一眼發現的情況是自己的東西全被扔到了客廳:我的畫架歪歪地倚著牆壁,顏料灑了一地,我的書我的畫被堆在客廳的中央……我差點懷疑自己走錯了。可是我的鑰匙只能捅開自己的房門,這一點足以證明我沒有『私闖民宅』,只不過我的房間早已鵲巢鳩佔。
『噢,我是靈靈。你回來了!我喜歡你那間,大一點兒,我的東西多,只好讓你也搬一下了。』靈靈從原本屬於我的房間裡探出頭來。
?,說得好輕巧,這算是打招呼嗎?我有點無可奈何了。
我皺著眉:『好吧!』開始收拾我的東西。
花了半夜時間,費了不少勁兒,纔把自己的東西整理好。心裡充滿了怨恨,這個野蠻的『同居者』,簡直莫名其妙!
最讓我無法忍受的是,她每周四的晚上必定要做一次面膜,風雨無阻,雷打不動,無論多晚,她照樣會把搗鼓好的糨子往臉上糊。本來女孩兒都愛漂亮,這也無可非議。只是不應該糊著臉,不卸口紅,穿著白色的睡衣在客廳裡嚇人,半夜三更的,想想都讓人覺得不寒而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