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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權能不能轉讓?不動產統一登記可不可行?這兩個問題曾經引起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的高度關注。正在審議的物權法草案對這兩個重大問題做出了明確規定:禁止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
再次審議的物權法草案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經本集體同意,可以將建造的住房轉讓給本集體內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的村民;住房轉讓時,宅基地使用權一併轉讓。禁止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村民依照規定轉讓宅基地使用權的不得再申請宅基地。物權法草案規定,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