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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宅建設的任務滿足人民的居住要求,提高人民的居住生活質量水平
“安居樂業”是社會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重要保證之一。爲人民提供合格的、優良的住宅產品,讓人民“安居”,則是住宅建設者和經營者最根本的社會責任。因此,把工程質量低劣、環境質量不佳、功能不全、管理不善的樓盤推銷給購房者,必須認爲是不合理、有違良知的行爲。
建設住宅也是在建設城鎮
城鎮建設中最爲量大面廣的部分就是住宅建設,因此住宅建設將對城鎮的發展發揮舉足輕重的作用。好的住宅建設成果,可以改善城鎮的面貌,爲城鎮增色、增光;也可以改善地區環境質量水平;還可以增強城鎮的特色,培養人民愛家鄉的自豪感,也能促進旅遊業的發展。
維護人居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住宅建設本身實質上是對環境的改造。現實表明這種改造除少數是對生態環境起了改善作用外,大多數是破壞了生態環境的平衡。雖然這種破壞多是限於客觀條件而不得不爲之,但畢竟是給自然環境帶來不利的影響。因此,住宅建設中要對此持認真慎重的態度,儘可能把對生態環境的不利影響降低到最小的程度。在居住環境的構築和資源消耗與利用上(包括建成後住區的維護管理與設施的運行等),應當努力維護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要求。
引導人民文明健康地生活
“人造建築,建築育人”,人們對溫斯頓·丘吉爾的這句名言已經耳熟能詳。一些精明的開發商,運用這一名句的內涵,在開發項目的策劃上做出精彩的文章,獲得良好的效果。但這樣的開發單位目前還是爲數不多。住宅與人接觸的時間最長、距離最近,人們不但要從居住環境中感受溫馨和愉悅,獲得安全感,還在居住環境的文化氛圍中經受長年累月的精神洗禮,住區的文化與文明尤其對青少年的健康成長起着十分重要的影響作用。
追求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三者的統一
開發商進行住區建設的重要目標是獲得利潤。追求經濟效益天經地義,無須諱言。有社會責任感的開明的開發商與其他開發商觀念上的區別在於,他們謀求經濟效益是與追求社會效益、環境效益聯繫在一起的。
(二)“以人爲本”與“以銷售爲本”
現在的房地產市場廣告中,“以人爲本”這句廣告詞出現的頻率很高,開發商明白,“以人爲本”的產品最能受到大多數購房者的青睞。從道理上說,“以人爲本”是各行各業體現“爲人民服務”的最根本的觀念。但當前的住區建設中,實踐“以人爲本”諾言的開發商、營銷商、物業管理者還不能說是大多數。少數不能做到“以人爲本”的,有客觀上對“以人爲本”的理解深度不夠的問題,也有個別是拿“以人爲本”作爲“以銷售爲本”的擋箭牌。個別開發商公開聲稱,他的目標是追求最高利潤,怎麼賺錢就怎麼幹。這種說法應該作點分析,如果追求最高利潤的目的是建立在以質量取勝的基礎之上,創出優秀產品品牌,那麼無論追求多少利潤,都是他的高明之處。如果相反,不是把購房者的利益放在首位,他“怎麼幹”就應該受到質疑。
“以人爲本”不是一句簡單的口號,“以銷售爲本”也不是罪過,關鍵是應該把兩者統一起來。對於多數開發商,問題在於“以人爲本”觀念的堅定程度和理解深度。樹立“以人爲本”觀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盡人皆知,但如何做到“以人爲本”,首先要明確“以人爲本”的豐富內涵。對於住宅建設,體現“以人爲本”應該做到的至少有以下幾個方面:
要爲人們提供綜合質量優良的,或合格的住宅和住區產品
對開發建設者而言,產品合格率達到99%可以心安理得,但對於購買到那1%不合格產品的人來說,就是100%受到損失,他們將爲住房的質量問題而受苦受累。如果把那些存在嚴重綜合質量問題的產品推銷出去,就會損害購房者的利益。儘可能減輕購房者的經濟負擔
住區建設應當加強科學管理,努力降低建造成本。把錢花在刀刃上,花在提高功能質量、環境質量、工程施工質量上,做到“高效、優質”、“經濟適用”,就可以有效地降低購房者的經濟負擔,讓更多的中、低收入家庭更早地改善居住條件。
住區的建設尤其要認真、深入地研究大多數人的居住生活需求,設計出住宅方案精品,讓每平方米的建築面積都得到充分利用,減少國家資源的浪費。
要考慮到居民的長期居住生活條件,儘可能降低各種能源的消耗,減輕居民日常的能耗負擔。
爲居民創造健康、文明、安全的生活環境
爲居民營造高品位、文明健康、適應民族生活習俗的住區文化,提供方便的生活設施、文體活動設施(如遊戲娛樂健身活動場所)、交往、休閒活動場所等,讓住區不同年齡段、不同興趣愛好的人羣能在住區環境中各得其所地享受生活。
保證住區的安全。良好的治安環境和安全的公共設施,可以讓居民更加無憂無慮地生活,讓老年人,少年兒童在住區戶外活動中得到安全的保障。無障礙的公共設施不僅對於老、幼、病、殘弱勢羣體是必要的,對於健康人的某些生活活動(如推嬰兒車、行李車等)也可以更加便利。
物業管理的職責是維護好住區物業、保證住區的安全、衛生,併爲居民提供各種服務,讓居民過上安定、方便、衛生、健康的生活。提高管理、服務質量水平,將使居民長期受益。但當前不少物業管理遠遠沒有達到這種要求。
認真貫徹節能、環保的政策要求,既是對保護人類生活環境的貢獻,也是對居民長遠利益的最重要保護。
體現“以人爲本”可以做的事還有不少,但上面提到的幾個方面,有不少是容易做好的,而且其中不少是與提高銷售利益相一致的,除個別內容一時做起來還有困難外,但其中存在的問題多數是“願不願爲”。也有人會說國外的開發商並不知什麼“以人爲本”,其實對於大多數國外的建築業,購房者的利益、社會與環境的利益都是通過健全的法律來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