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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是一名電腦公司的技術人員,瞭解到農業銀行在開展二手房抵押貸款業務中有住房組合貸款這一項內容。現在,我想用貸款買一套二手房,而且我單位每月都向北京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交存住房公積金。我想諮詢一下,農行的住房組合貸款的相關情況?
答:在辦理二手房抵押貸款業務中,中國農業銀行北京市分行與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達成協議,由農行北京市分行辦理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業務。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是指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含分中心)運用住房公積金、銀行運用信貸資金向同一借款人同時發放的,用於購買同一套自住普通住房的個人住房貸款。目前,農行北京市分行在辦理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業務時,公積金貸款與商業貸款的比例爲1∶1。例如,申請10萬元個人住房組合貸款,公積金貸款佔5萬元,商業貸款佔5萬元。
商業貸款已經在以前的欄目中介紹過,現就有關公積金貸款的相關問題介紹如下:
公積金貸款是指由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運用住房公積金,委託銀行向購買自住住房的公積金交存人和離退休職工發放的貸款。
公積金組合貸款發放對象爲在本市購買自住住房,同時在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繫統交存住房公積金的交存人和匯交單位的離退休職工。
公積金貸款申請人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年滿18週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具有城鎮居民常住戶口和合法有效的居留身份證明;2.申請人有穩定的合法收入,有還款付息的能力;3.申請人同意以所購房屋以及權益作爲抵押物;4.申請人所購房產產權明晰,符合北京市政府規定的可進入房地產市場流通的條件;5.所購房屋不在拆遷公告範圍內;6.提供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
現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爲5年以下(含5年)按年利率4.14%執行,5年以上按年利率4.59%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