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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商品房小區建設工程的保修期限分別是多久?
答: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爲:(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爲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爲5年;(3)供熱與供冷系統,爲2個採暖期、供冷期;(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爲2年;(5)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根據《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條例》,新建商品房交付使用後,保修期限的確定依據爲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的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包括保修範圍、保修期限、保修責任和保修單位等內容)。商品房保修期應當自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商品房交付購房人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