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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物管糾紛近年爲何頻頻發生?如何從機制建設上解決?“兩會”期間,市政協委員巫銘毅提交了提案:《關於進一步規範和監管物業管理與服務的建議》。他建議,珠海應探索建立物業服務機構信用體系和退出機制,同時建立“黑名單”制度,對“不良記錄”較多的物業公司實行“末位淘汰”,取消相應資質。
巫銘毅在提案中指出,有關小區的停車費、物管費收取及收費標準等問題,經常成爲市民“吐槽”的熱點。在調研中有羣衆反映,其家住南屏一小區,物業公司近期強制推銷地下車位,突然改爲只賣不租,小區地上車位原有100多個,但物管只拿出約30個車位租賃給業主,有的業主只好花十幾萬元購買了地下車位。
針對類似問題,巫銘毅建議,政府主管部門應建立對物業公司的考覈機制,探索建立物業服務機構信用體系和退出機制。同時建立“黑名單”制度,對於那些有不良行爲的物業公司,應向社會公開;採取日常監管和綜合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對檢查問題多、排名落後的物管公司實行“末位淘汰”,取消相應資質。此外,主管部門應主動幫助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通過業主委員會去協助監督物業公司的相關工作;要及時制定具有操作性的法律法規,建立社會各界和業主委員會對物業公司進行監督、評議、考覈的有效機制。
南方日報記者陳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