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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倫堡海倫春天業主有樓難收,無奈維權。王昌輝攝
去年12月初被海倫堡通知收樓以來,海倫春天業主近一個月的工作和生活都被打亂。『當初買房還是找朋友打的折,現在收樓,層高無端少20厘米、開發商驗收報告也拿不出來,一旦確認是違建,以後辦理房產證都難。』潘定波談起業主維權原因顯得很無奈。
開發商一再回避,始終不願與業主協商的態度則讓業主憤怒。業主多番維權無果後,開始尋求主管部門的幫助。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海倫春天樓盤建設與項目的建築規劃許可不符,開發商建設過程中存在違規,相關科室正在查處。
南方日報記者張峰
緣起
收樓發現新房層高縮水
上月,去年初在海倫堡海倫春天買房的潘定波收到好消息,等待近一年的新房終於等到收樓期。
接踵而來的現實給歡喜的潘定波狠狠地潑了一盆冷水。待到收樓日,房子樓棟裡雜物隨處可見,社區內的別墅區被圍牆獨立隔開,高層業主活動區域被壓縮在角落,小區隔成好幾塊。
然而,真正讓業主驚詫的是新房的壓抑感。陪同潘定波收樓的張先生本身從事建築業,打量著新房,總覺著高度比劃起來不自然。找來卷尺一丈量,原本購房合同上注明的3米層高無端縮水,選取多個房屋點測出的層高值在2.7—2.8米之間徘徊,與購房合同中規定的3米層高相差20厘米之多。
出現這一情況的不僅僅是潘定波一家,業主間通過QQ群一交流,發現層高問題普遍存在。很多業主同時發現,大家的購房合同中關於層高的規定還不一致,有些是3米,有些又是2.9米,同一個社區竟然在層高的規定上都出現差異,這引起業主不安。
在隨後的收樓過程中,業主開始拒絕收樓,並要求開發商海倫堡地產出具項目的『三書一表』,以及相關主管部門的竣工驗收證明。開發商推脫再三無法提供,這使業主們更加不安。業主們開始維權,尋求開發商的賠償。
發酵
項目沿街商鋪將比路面高3米
住宅業主收樓遇到的層高縮水、小區未通過驗收等情況引起商鋪業主的關注。
林武勝於去年8月購買了海倫春天沿街商鋪三個門面,共計100多平方米,按當時21000元/平方米的單價,選擇一次性付款的他投入了200多萬元。
林武勝告訴記者,雖然商鋪要到今年6月纔收樓,但現在小區發生的事情引起他的關注。『現在社區樓也不能交,政府驗收也不能通過,會不會是違建,到時候我們會不會拿不到房產證?』
在政府網絡問政平臺和各類本土論壇上,業主們開始頻繁發帖維權,希望引起相關部門的關注。然而,林武勝在打聽過程中了解到,當前正在建設的隆生東江大橋以及引路江東1號路的走向是樓盤違規的關鍵所在。
南方日報記者現場走訪發現,在規劃中的江東1號路沿線,當前正緊張施工的樓盤金盛麗景和海倫堡海倫灣均在現有的臨時道路路面高度的基礎上有兩到三米的下沈,而海倫春天則與臨時路面持平。
林武勝告訴記者,根據他打聽到的消息,未來商鋪前的市政道路(江東1號路)實際的路面高度將比商鋪低三米,這也意味著沿街商鋪將成為沿街『天鋪』。此外,記者了解到,根據市政規劃,江東1號路的道路紅線寬100米,這也意味著路沿與海倫春天社區商鋪的距離僅剩5米左右,狹窄的空間面對下沈的路面修築斜坡的空間也將有限。
開發商
面對質疑選擇逃避,聲稱業主無理取鬧
記者在市房產管理局相關部門了解到,盡管當前海倫春天面臨著業主收樓爭議,但在及時網簽表現上,樓盤仍以5350元/平方米的單價頻繁叫賣。
19日,南方日報記者以購房者的身份來到營銷中心,當記者問起樓盤業主當前的維權行為,負責接待的項目營銷人員不以為然,聲稱維權的業主就是不講理瞎胡鬧,房子沒有任何問題。唯一的原因可能就是現在樓盤正在降價促銷,收樓的這批業主買房時價格在6000元/平方米以上,比起現在5000多/平方米的價格高出很多,心裡不平衡就來鬧事。
22日,記者致電廣東海倫堡集團營銷部總監方志勇,針對記者詢問的海倫春天項目建築與政府部門的規劃許可不一致的情況,方志勇以集團不知曉地方公司項目的具體事務為由拒絕給予回復,當記者欲打聽集團面對這種情況一般如何處理時,方志勇以突然要開會為由掛斷電話。
隨後,記者致電分管惠州公司事務的海倫堡深莞惠區域營銷總監侯海蘭,得知記者身份,侯海蘭並未給記者任何詢問的時間,以在忙為由迅速掛斷電話,隨後記者多次致電均無人接聽。
部門回應
樓盤與規劃許可不符,無法通過驗收
針對海倫春天業主提出的質疑,記者第一時間聯系了市住建部門驗證。對於新房層高縮水的問題,惠城區住建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海倫春天項目的規劃報建高度為2.9米,基本與經許可的規劃報建圖相符,若是業主購房合同中標注層高為3米,業主可與建設單位協商或通過司法程序解決。
根據業主反映的開發商沒有辦理規劃驗收手續就要求收樓,市住建局市政規劃科張姓科長給予確定。該科長介紹,樓盤在建設過程中出現了一些違規的現象,沒有按照住建部門頒發的規劃許可證要求建設,相關科室正在查處。
具體到如何查處,直接負責該項目問題處理的住建局水口片辦事處負責人介紹,按照當前樓盤的規劃建築情況,規劃驗收是肯定通不過,社區建築與此前的報建和建築規劃許可不一致。現在海倫春天樓盤正在做整改方案。
該負責人還介紹,由於涉及問題較多,涉及業主也較多,與執法局等相關部門研究後,將上報規委會確定處理方式,處理起來處罰金額也將比較大。而針對商鋪業主擔心的路面下沈問題,該負責人表示也要等整改方案確定後看如何實現補救。
律師說法
業主可以通過訴訟方式維權
記者就海倫春天業主的遭遇諮詢了廣東省金卓越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陽安中,對於業主的索賠和退房訴求,他表示,由於層高不像房屋面積那麼直觀,對於房屋價值的影響暫時沒有標准,業主索賠的標准難以核定,但是可以通過合同的規定與現實不符,與開發商協商或走司法程序維護合法權益。
陽安中認為,開發商沒有通過部門驗收就要求業主收樓的行為不合法。收樓業主有權要求開發商提供『三書一表』,確保開發商交付的房子是符合居住條件的。
對於開發商違規建築導致社區與未來區域主乾道間的高差,商鋪業主希望退鋪,律師表示很難證明開發商是否知曉後續規劃,業主只能通過收集相關證據,證明開發商涉嫌欺詐或隱瞞銷售行為,再行訴訟維權,申請賠償或者退鋪。
-前車之鑒
惠陽湖濱花園層高縮水,業主獲賠償
海倫春天樓盤事件並非孤例,南方日報此前報道的惠陽湖濱花園層高縮水事件(詳見2013年8月27日《南方日報·惠州觀察》AⅡ04版)中業主的做法值得借鑒。
2013年4月,惠陽湖濱花園400多名業主陸續收到開發商發出的短信通知,稱由於該樓盤房屋層高是2.9米,但購房合同上標注的房屋層高卻是3米,存在『筆誤』。事件發生後,開發商以3年的物業管理費作為『補償』,300多戶接受了這一補償方案,仍有105戶拒絕接受。
協商不成,105戶業主將開發商告上法庭,最終惠陽區法院主審法官認為此案以調解方式解決為宜,雙方均同意調解。在免去業主3年物業管理費的基礎上,其他的損失可以歸納進來,以現金支付方式取得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