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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捷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宗地上有人搭建了很多帳篷。
『未到登封市投資前,我們認為登封投資環境非常好。可根據我們這3年多的曲折經歷——從土地過戶拖拖沓沓,到工地施工屢屢受阻,再到一些部門推諉扯皮、規劃方案至今未定等情況來看,我們不得不對登封的美好印象大打折扣。』近日,河南豫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豫捷公司)負責人到本報投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必須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期限開發土地。滿2年未動工的,政府要收回土地使用權。當然,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出讓已經3年多的國有建設用地,為什麼閑置到現在還沒有開發建設呢?1月13日至14日,記者帶著疑問到登封市分別對相關部門進行采訪。
出讓土地時承諾『買一送一』,具體辦手續時一拖再拖
豫捷公司負責人說,2011年7月,該公司通過登封市國土局土地出讓掛牌競拍,取得位於該市嵩山路東、南環一路南一塊面積為7759.9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因該地塊緊鄰豫鑫苑商貿城且和商貿城連為一體,按照政府規劃,該地塊主體建築物性質為居住,附屬建築物性質為市場。《出讓合同》約定:出讓人(登封市國土局)2011年10月20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受讓人。
且在2010年8月,當地一家房地產公司以《承諾書》形式向登封市規劃局承諾:結合豫鑫苑商貿城B區原控規技術指標要求,及原建設的規劃平面布置圖所核定的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有部分建築物應在豫鑫苑商貿城B區一期用地上建設。為此,該公司承諾:此地塊招拍掛出讓時,無論是哪家企業競得該土地使用權(即後來豫捷公司取得的位於嵩山路東、南環一路南一塊面積為7759.9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該公司均同意:無償提供給競得者原規劃部門批准的總平面圖;競得者按原批准的總平面圖進行建設;將原豫鑫苑商貿城B區一期西南區3707.94平方米土地使用權過戶給競得者,競得者不支付地價款。
可實際情況是,到2012年4月28日,登封市國土局纔為豫捷公司辦理面積為7759.95平方米地塊的土地使用證。『當我公司按照《出讓合同》及《承諾書》約定,辦理另一面積為3707.94平方
米的地塊過戶手續時,當地的這家房地產公司卻一直推托,直到2014年6月23日,我們纔將這一地塊過戶手續辦妥,辦理土地使用證,使用權面積又被改為3705.65平方米,相差2平方米多。』該公司負責人說。
項目建設屢屢受阻,何時開工遙遙無期
『根據《出讓合同》,我們的宗地建設,應在2011年12月20日前開工,2013年10月20日前竣工。可是現在,除了辦理土地過戶手續一拖再拖之外,規劃局仍在調整修建性詳細規劃方案,至今沒有為我們辦理《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再加之有不明身份人員在該宗地上違章搭建帳篷、簡易棚等,甚至尋釁滋事,推倒我公司在該宗地圍起的圍牆,致使我們的建設項目屢屢受阻,開工遙遙無期。』豫捷公司負責人說。
『為了能早日開工建設,我公司對該地塊已進行文物勘驗、水行政許可調查、環境評估調查等前期工作。2014年10月12日,當我們委托有關單位對該地塊進行地質勘查時,又遭到不明身份人員的阻撓,地質勘查被迫停止。現在,該地塊上仍有私搭亂建的營業房和臨時帳篷多個,盡管向該市查處違法建設辦公室進行了舉報,可至今無人對此加以制止,給予查處。』
豫捷公司負責人說:『我們最頭痛的是,調整後的修建性詳細規劃方案,登封市規劃局至今沒有正式批復,而原規劃設計條件要求卻相互矛盾。按原規劃設計條件,7759.95平方米地塊容積率為1.2,可在其他規劃條件中卻出現了將其中0.8的容積率建在3705.65平方米地塊內的要求。這樣7759.95平方米地塊容積率只剩下0.4,明顯違背國家規定不得低於1.0容積率的用地要求。並且要求總容積率的0.8要建在3705.65平方米地塊內,若在此地塊建6207.96平方米建築,該地塊實際容積率為1.66,超過了規劃設計不得大於1.2的要求。除容積率不符合要求外,綠化率、建築密度等都達不到國家相關標准要求。而且,樓間距、日照標准均達不到要求。原規劃設計相互矛盾,讓我們公司左右為難。』
面對投訴,幾個部門意見不一,規劃局至今失語
據介紹,為此豫捷公司曾向登封市規劃局申請,在主要規劃設計條件——容積率、建築面積、綠化率不變,建築物間距、日照等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對原部分附屬規劃設計條件進行調整,規劃局也原則同意了。
2014年9月5日,登封市政府召開市長辦公會——即規劃聯審聯批會議,也專門對此作出決定:『1.原則同意建設單位(即豫捷公司)對原方案進行調整……優化項目規劃方案,兩個地塊(即7759.95平方米地塊、3705.65平方米地塊)可統一布局:同時方案調整應保證停車場用地面積不低於2400平方米、大棚建築面積1793.7平方米、計入容積率總建築面積不超過9311.94平方米……2.調整的規劃草案應征詢相關部門和相關利益人的意見。』
盡管如此,但由於在豫捷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權地塊內依然存在私搭亂建的多個營業房和臨時帳篷,規劃局至今未給豫捷公司辦理《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等原因,豫捷公司依然難以開工建設。
為了多方核實情況,針對豫捷公司的反映,記者分別到登封市國土局、市場發展局、查出違法建設辦公室、規劃局采訪。
1月14日,登封市國土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屬於國土局辦理的手續,已為豫捷公司辦理完畢。至於出讓土地上有人私搭亂建那是後來的事,應由查處違法建設辦公室和規劃局查處。國土局不是主體執法部門,只能做好配合工作。
但是,登封市市場發展局有關負責人明確表態:對豫捷公司調整規劃方案持反對意見,理由是新方案的住宅樓將市場(即豫鑫苑商貿城)及市場停車場圍在了中間,影響市場人流、車流和附近居民日常生活。建議仍按原規劃方案建設。可第二天,這位負責人向記者電話解釋:這只是他們市場發展局的意見,該宗地具體咋規劃,最後仍以規劃局批復的為准。
登封市查處違法建設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說,他們接到過豫捷公司的投訴,並將投訴轉給規劃局處理。可規劃局回復說,在豫捷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宗地上搭建的臨時帳篷,是可移動的,具有活動性,不屬於違法建築物、構建物,無法查處。
最後,記者來到登封市規劃局。該局宣教科一位鄧姓副科長對記者說,因為領導都比較忙,針對豫捷公司的反映,他會下午或第二天上午和記者聯系。然而截至本報發稿前,規劃局也未與記者聯系,作出答復。面對媒體的采訪,登封市規劃局至今失語。
對此,豫捷公司負責人義憤地說:『這件事兒,登封市有關部門已經拖了我們3年多了,難道還要讓我們再等3年多嗎?』 □記者韓春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