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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一套房提成5000多元
在壹號公園發傳單的蘇女士
房子賣了,說好的提成咋沒了?
售樓部搞全民經紀人營銷
賣一套房提成5000多元
在壹號公園發傳單的蘇女士
40歲的中牟市民蘇小梅,最近很納悶。在壹號公園發傳單已有一月之餘的她,經過不懈努力,終於賣出去了一套房子,原本以為可以拿到不低於5000元的提成時,卻被告知,由於業主是『老』客戶,沒有提成。
中牟播報劉客白文/圖
帶著『老客戶』去買房
蘇小梅家住中牟縣老城區,去年11月10日,在一朋友的介紹下,她到位於中牟縣商都大道與新圃街交會處的壹號公園售樓部乾起了發傳單的工作。每天55元的工資,早上8點上班,下午5點下班。
12月初,售樓部搞了一個全民經紀人營銷的活動。會上,上司告訴他們,賣出去一套房,即可獲得5000~8000元的提成。蘇小梅乾勁十足。
12月22日,蘇小梅在中牟大廈附近發傳單時,碰見了自己的鄰居周女士。對方告訴她,之前在壹號公園看過房子,但是沒有合適的樓層,就放棄了在那裡買房的想法。並囑托蘇小梅如果有合適的樓層,告訴她。
之後,蘇小梅從售樓部得知,小區9號樓18層有一套房屋沒售。得知這個情況後,蘇小梅第一時間將這個消息告訴了周女士。
30日上午,蘇小梅帶著周女士來到壹號公園看房,周女士當即就訂了房交了預付款,並於今年1月5日,付完了首付。
推薦關系無效不給提成
蘇小梅找到自己的上司讓其給提成時,對方告訴她,由於周女士早在去年11月5日來壹號公園看過房,按照規定,不能給她發放提成。當她找到營銷總監說理時,得到的答復和自己的上司一樣。
蘇小梅說,壹號公園所說的規定,業主在兩個月內有過售樓部的諮詢記錄就沒有提成,她之前並不知道。
隨後,記者來到壹號公園售樓中心,一名負責售樓的男子給記者出示了關於全民營銷提成的相關規定。其中被推薦人界定:被推薦人經工作人員核定兩個月之內在本項目無來電、來訪記錄,推薦關系有效,否則推薦關系無效。
該男子說,這個規定曾在會議上對發放傳單者說過,蘇小梅稱,她並沒在會議上聽過此項規定。當記者要求看會議的視頻時,被拒。
對此,河南國基律師事務所張國輝律師稱,由於蘇小梅與壹號公園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雙方各執其詞,蘇小梅的遭遇不能得到法律保護。
張國輝律師提醒:即使從事短期工的工作者,也應與用人單位簽訂一份勞動合同,在合同中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如果發生糾紛,可以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讓其幫忙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