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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指著陽臺頂部說,被修復的牆皮再次開裂,顏色也與原有牆皮不一致。本報記者王紅星攝
房頂被水泡、牆皮脫落、門套和窗套變形,這些頭疼的事情發生在了家住泉景園的李女士身上。2014年6月份,泉景園5號樓14層的太陽能管道漏水,水流到了樓下李女士家裡造成上述問題。然而現在7個月過去了,施工方過來修過兩次,但是都沒徹底解決這些問題。不過,開發商負責人表示,已經聯合施工方,落實解決維修問題,但李女士與施工方在修復還是賠償這一問題上沒達成一致,導致問題擱淺。
本報記者王紅星
郁悶:樓上漏水導致生活一塌糊涂,7個月未修好
『有一天早晨,我一起來就發現客廳地上有很多水,查看後纔知道水是從房頂流下來的,後來纔知道是樓上太陽能熱水器的管道漏了水。』李女士說。據了解,事情發生在2014年6月份的一個早晨,李女士一家剛搬入新居2個月。
由於尚在保修期,樓上漏水的太陽能管道很快就被施工方修好了。而李女士家房頂上卻滴了兩天的水,『樓上裝的都是地暖,14樓滲漏的水存在了地暖的保溫裡面,所以滴水滴了很長時間,大概過了2個月,牆面上纔完全乾掉的。』
『當時客廳、餐廳、次臥、衛生間的房頂上都往下滴水,臥室裡的被褥和床墊都被弄濕了。由於浸水,地板也受到了很大影響。牆皮更是大量脫落。』李女士稱。而且由於受潮,李女士家中裝修的窗套、門套都有不同程度的變形和松動。餐廳對著的窗戶的窗套有一部分已經脫落。衛生間、櫥櫃的門也已經變得越來越緊,有時候很難打開,目前用一根木棍橕著。『看著花費8萬元的裝修被這樣損壞,太郁悶了。』
14樓的業主趙女士證實了李女士的話,『當時是我們家在給太陽能熱水器打壓試水,因為管道漏水,滲漏到了樓下。水量還是很大的,後來開發商修復了我家的問題,但13樓的問題好像一直沒解決。』
『在我不斷的催促下,開發商纔找人來修復這些牆皮了,不過效果很差,現在他們修復的牆皮也都張開了,而且與原來的牆皮顏色不相稱,看著很別扭。到現在已經7個多月了,我已經打了20多個電話了,問題還是沒解決。』李女士表示,不僅開發商的工作效率和態度令她不滿意,開發商還聲稱只負責修復牆皮,不管家具損壞,這直接激怒了她。
糾紛:修復還是賠償,雙方沒達成一致
記者隨後聯系了泉景園小區的開發商,負責人餘芳稱,自從事情發生以來,開發商就積極聯系施工方,他們還給施工方發了正式的函件督促其解決李女士家的問題。餘芳也明確表示,開發商並沒有否認因施工缺陷所導致的樓頂漏水給李女士家中的家具所造成的損失,『我們一直都說要承擔這部分責任,而且也在積極聯系施工方,我本人也多次登門與李女士協商問題。』
不過,餘芳表示現在修復問題擱淺主要是李女士不同意維修了。『她說希望施工方先賠付賠償金,再修復房屋受損部分,這樣的條件施工方是無法接受的。負責人則明確表示,只能修復受損處,不可能支付賠償金。』2015年1月10日,餘芳和施工方代表一起到了李女士家中商討修復方案,但遭到了李女士的拒絕。
『我是為孩子考慮纔拒絕修復的,家裡的孩子纔2歲,如果要再來人修復勢必會影響我們的正常生活,給孩子造成安全上的危害。而且我一人看著孩子,根本沒時間盯修復的工作。』李女士表示並沒有要求修復後再賠償,她只是出於對孩子的保護,希望對方能夠支付9000元的賠償金。由於雙方在這一問題的分歧,事情沒有了進展。
『這是一起侵權責任的案例,按照侵權責任法,開發商、施工方方面可以恢復原樣,或者支付賠償來承擔責任。』山東文康(濟南)律師事務所的王鳳麗律師表示,原則上優先選擇恢復原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