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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門承認出租房屋侵佔市民利益
『公共公園怎麼能有售樓處?』近日市民反映在西城區雙秀公園發現私人經營的售樓處。記者探訪發現公園內的門診部、私人藝術館,將公園內房屋全部侵佔。公園園務部工作人員稱,公園是企業性質,園內房屋外租並非雙秀公園一家,是普遍現象。北京市園林局表示,公園應為市民服務,雖為企業性質,也不能將房屋外租。
昨天,北京晨報記者來到雙秀公園,一名胸前掛著工作牌的男子進入了園內西側的一處木屋。記者上前詢問,這名男子表示,『我們這裡是一個房地產公司的辦公區,租了好幾年了。』在公園中間位置,赫然豎著『售樓中心』的招牌,記者詢問得知,此處是一家房地產公司的前臺辦公處。此外,在公園西北角有一半掩著的鐵門,上面寫著:『辦公區域,非公園游覽區』,院內有十餘間移動板房,停著幾輛私家車。記者走進去詢問此處是否是公園管理中心,裡面員工否認,『我們是前面房地產公司的,這裡也是辦公室。』
記者注意到,公園裡的指示牌上標有藝術展室,『他們有時候還在園裡展覽,可以看,買的話可不便宜。』經常在公園遛彎的居民趙先生告訴記者。此外,指示牌上還有中醫門診部的標識。
一些市民也表示,公園內的建築被佔,『總覺得怪怪的,一開始還以為日式的木屋可以進去參觀呢。』而日式翠石園裡的兩座日式風格的小木屋也掛著『藝術展室』的牌子,同樣大門緊鎖,通往木屋的小路也用鐵鏈攔住。而此處,在公園門口的規劃圖上標注為『茶室』。『他們有時候在有時不在,在這裡租房很貴的,一般人租不起。』園內環衛工人說。
-各方說法
綠化公司:
企業化經營望大家理解
對此,雙秀公園管理處園務部工作人員苗先生表示,售樓中心、門診部及藝術展室都是公園出租出去的。苗先生介紹,雙秀公園原來屬於事業單位性質,每年享有政府30%的財政差額撥款,但從2005年1月1日實行單位改制後,被劃歸為北京市城建集團管理。『公園現在是企業化管理,沒有政府的任何補貼,門票只有兩毛錢,根本不夠運營成本。園內房屋外租也不止雙秀公園一家,是個普遍現象。』苗先生說。
對於公園性質的改變,北京城建集團綠化公司養護部部長袁先生告訴記者,當時北京市政策的變化,國資委將原屬於園林局的北京園林綠化公司性質變為企業,並歸國有企業城建集團管理。袁先生說:『公園的人員工資、各項設備的養護開銷非常大,公司甚至需要集團從其他地方撥錢維持正常運營。』袁先生很無奈,『雖然出租房屋可能侵佔到市民的部分利益,但是如果不出租,根本無法將公園的環境維持到現在的水平,希望市民能夠理解。』
園林局:
景觀式建築不能出租
記者致電住建部城市建設司,工作人員表示,公園是公共資源,嚴禁違規將公園內亭、臺、樓、閣等園林建築以租賃、承包、買斷等形式轉交營利性組織或個人經營。而北京市園林局公園處一位姓尹的工作人員表示,雖然雙秀公園目前是企業性質,但也不能將房屋出租出去,『公園經營的確存在一些困難,可以把自己的辦公用房出租出去,但是作為景觀的房屋不能出租。』
律師:
性質轉化是否合法待查
北京市銀科律師事務所吳昕丹律師表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園是『公益性資產』,屬全民所有,公園房屋外租的行為侵犯了公民在公園休閑娛樂的權益,並不合理。『如果雙秀公園以企業的性質經營,並且有法人資格的話是可以有租賃房屋行為的,但是從事業性質轉為企業化是否有合法的文件,用公共資源進行盈利是否經過審批,這些都需要探討。』吳律師表示。
晨報96101現場新聞記者趙朋樂文並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