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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家住朝陽區的張先生還沒出門就被法官堵到了家裡。因張先生在自家樓頂違章搭建鴿子房,致工人掉下6樓摔傷,被法院判決賠償15萬餘元。過完節第一天,法官便上門采取了強制執行措施。
上午9點,執行法官來到位於朝陽區某號樓頂層的張先生家。記者注意到,張先生家南側陽臺搭建了一個探出樓體的巨大鴿子籠,裡面養著多只鴿子。出事是因為張先生想在樓頂上再加蓋一個鴿子籠。
事發2011年4月26日,46歲的韋先生在樓頂進行施工,而且未采取任何保護措施。『我當時被電線攔了一下,纔沒出大事。』韋先生經鑒定為十級傷殘。隨後他訴至法院,該案經朝陽法院審理,判決包工頭吳某、房主張先生連帶賠償韋先生醫療費、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15萬餘元。
據悉,整個訴訟過程中作為被告的張先生都沒有露過面,法院均采取了公告送達的形式,並作出了缺席判決。上午,張先生稱自己不知道法院判決的事,沒人來送過開庭通知,也沒人來找他要過錢。後張先生跟執行法官回法院進行了談話。
『你說我這冤不冤。』張先生說,當時他看韋先生沒有安全措施,就讓他等會兒,自己跑到物業去借安全帶,就這麼會兒工夫就出事了。
法官問張先生同不同意履行判決。張先生雖然很生氣,覺得自己很冤,但仍然打電話讓愛人將錢送過來。鑒於此,韋先生同意不再要求遲延履行金。
法官告訴記者,其實在這個案件中吳某承擔的責任最大,由於吳某沒有任何施工資質,作為房主的張先生未盡到審查義務,因此纔被判決承擔連帶責任。而在這種情況下,誰有履行能力就先執行誰。
法官說,吳某一直推脫在外地,難以找到他本人。張先生履行判決後,可繼續起訴吳某,確認責任比例,然後向吳追償。甘南攝(記者張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