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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29日發佈消息,爲進一步減輕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負擔,經國務院批准,從2015年1月1日起將取消、停徵和免徵合計54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根據兩部門發佈的《關於取消、停徵和免徵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明年將取消或暫停徵收包括徵地管理費、保存人事關係及檔案費、企業註冊登記費在內的12項中央級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同時,全面清理省級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取消重複設置、收費養人等不合理收費。
通知明確,對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免徵包括土地登記費、住房交易手續費在內的42項中央級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省級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也要對小微企業免徵,具體免徵項目由各省(區、市)政府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