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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荔灣區逢源軒的業主們向時報投訴稱,小區物管合同到期仍不走,導致新的物管公司無法進場。昨日上午,數十名業主再次聚集物業管理處要求舊物管進行交接工作。街道辦稱,舊物管已將業委會告上法庭,在判決未出的情況下,只能指導雙方依法依規處理。
業主:舊物管合同期到期不走
在報料人提供的現場照片中記者看到,荔灣區逢源軒物管處門口,聚集了數十名業主。據業主們介紹,逢源軒小區是一棟單體樓,共有231戶人,2009年業主入住,最初的物管公司是開發商旗下的康都物業有限公司,合同到2012年6月。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後,通過公開投標,於今年9月確定長建物業公司中標,並與其簽定了服務合同。
但是合同生效了,新物管公司卻無法進場。“按照規定應該是12月25日進場,現在原物管一直賴着不走,我們實在忍不下去了。”業主張先生說。
街道辦:指導雙方依法處理
記者看到,在居民樓電梯口旁張貼着一份物業合同,是業委會與新物管廣州長建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籤的合同,落款日期爲2014年12月29日。
但業主們給記者提供的合同中籤署日期卻是2014年12月9日,“他們(舊物管)改過時間日期後重新打印張貼的,爲的就是拖延時間。”業主張先生說。
記者跟隨業主來到小區物管處,一名工作人員站在門口拒絕任何人進入。記者表明身份後,對方拒絕採訪,並稱“負責人不在,無法迴應”。
隨後,記者到多寶街道瞭解情況,維穩中心以及城管科的相關負責人表示,康都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業委會招標不合程序爲由,已將業委會告上法庭,“現在判決還沒下來,我們只能指導雙方依法依規處理。”
針對此事,有律師表示,根據《廣州市物業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業主、業主大會依法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的,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新物業服務合同生效前10日內與業主、業主大會辦理移交手續並及時退出物業管理區域。“合同終止後還繼續收物管費,那就是不當得利。”(記者周偉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