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惡意欠薪,行爲惡劣,不僅會面臨行政處罰,拒不償還還可能面臨刑事處罰。惠州大亞灣區一家用人單位相關負責人就因爲涉嫌惡意拖欠工人32萬元工資款且拒不償還被公安部門刑事拘留,或將面臨刑事處罰。
30日,大亞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大亞灣區人社局”)在該區管委會網站曝光了2家用人單位重大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情況。該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這是該局首次對嚴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爲進行公開曝光。
據瞭解,此次遭曝光的用人單位分別是廣州恆鑫建築工徎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爲楊林仟,單位地址爲廣州市水蔭路2號恆鑫大廈西座20樓,項目地址爲惠州大亞灣西區上楊)和深圳市山海人居裝飾工程設計有限公司惠州大亞灣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爲鄭志剛,單位地址爲惠州大亞灣安惠大道豐華商務大廈3樓)。
根據公告,廣州恆鑫建築工徎有限公司拖欠144名員工2014年2月至8月的工資共879.7萬元;且該公司的工資表不齊全、無考勤登記、無勞動合同等用工臺賬資料。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向該公司依法發出書面限期改正指令書,但該公司逾期拒不執行。大亞灣區人社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已經依法對該公司進行行政處罰,罰款2萬元。在該局的積極協調下,該公司也較爲積極地償還拖欠的工資,不過目前仍有部分工資款未償還。
深圳市山海人居裝飾工程設計有限公司惠州大亞灣分公司拖欠28名工人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工資約32萬元。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向該公司依法發出書面限期改正指令書,但該公司逾期拒不執行。大亞灣區人社局上述負責人告訴記者,該案件相關責任人(項目包工頭)涉嫌惡意欠薪,案件已經移送公安機關,當地公安機關也已經將其刑事拘留。下一步將對其提起公訴,該案件責任人可能面臨監禁的刑事處罰。
大亞灣區人社局上述負責人表示,對違法違規企業進行曝光,是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廣東省用人單位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爲社會公佈暫行規定》、《惠州市用人單位重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違法行爲社會公佈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依法進行的。除此之外,該局還將相關情況抄送稅務、工商、住建等有關部門,將對其名譽和信用記錄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以此提高用人單位的違法犯罪成本。 (記者/林涌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