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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原
河南南陽市竟然有“艾滋病拆遷隊”!他們利用人們對艾滋病的恐懼,騷擾被拆遷對象,以獲得“立竿見影”的動員效果。在媒體曝光後,當地政府稱已經介入調查並將處理拆遷隊組織者。然而,記者暗訪明訪得到的細節,實在觸目驚心:原來艾滋病拆遷在某些地方早就司空見慣,甚至有公安私下裏透露,十年前就接觸到討債公司和拆遷公司僱傭艾滋病患者的情況;如今,艾滋病拆遷隊不僅活躍在河南南陽,甚至已經“被帶往武漢、廣州等大城市討債”。
爲什麼有人會僱傭艾滋病人幹“髒活”,艾滋病拆遷隊的“威懾力”何來,不就是以使別人感染艾滋病爲威脅嗎?在我國法律中,無論是拆遷還是討債,均不允許使用威脅、暴力等手段,艾滋病拆遷隊實際上就是一種犯法行爲,那麼這麼長時間以來,怎麼沒有人管呢?公安人員表示,這事的確不好辦,抓他們沒有關押條件,送醫院他們求之不得。那麼僅僅是不好辦嗎?就在南陽市,居民張振鐸向民警揭發了艾滋病拆遷隊後,家中連續遭到鋼彈槍襲擊,在生命財產受到嚴重威脅後,他兩次報案均未獲立案。
“艾滋病拆遷隊”無疑是一條醜陋的新聞,用當地官員的話來說,是“利用弱勢羣體對付公民,與地痞流氓行爲無二”。可是,這種醜陋爲何長時間肆虐,甚至猖狂到報復舉報人?難道沒有一點外部因素嗎?當邪惡與醜陋氣焰囂張,往往就意味着這個地方正義與正氣已經萎靡。這樣一個環境下的問題,還不只是懲惡揚善的機制朽壞,更是社會自治和自愈的機制失靈。對非法獻血等歷史問題遺留的艾滋病人,缺乏足夠的保障與扶持,讓他們處於只能靠自救,難以抵擋違法獲利誘惑的境地。他們既受到社會歧視的迫害,又在利用和助長這種歧視。這樣的惡性循環,難道不是地方治理者的巨大悲哀?
“艾滋病拆遷隊”是社會的傷痕,更是對治理者只顧GDP不顧民生慘痛的控訴,所以,要問責的何止是拆遷隊的組織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