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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上海12月28日電自住建部開展“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4個月來,已有30家建築企業陸續上榜建築質量違法違規“黑名單”,其中,中國建築、中國二冶、中煤建設集團等響噹噹的企業也榜上有名。專家希望,這只是開始,“黑名單”制度應常態化,接受社會公開監督,同時加大違法違規制裁。
“黑名單”背後的建築亂象
從住建部“黑名單”的具體案例來看,上榜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爲可分兩大類:一是建築施工領域,如鋼筋強度不達標、鋼筋間距過大、混凝土空洞缺陷等;二是建築市場領域,存在分包、轉包、工程腐敗等違法違規行爲。業內人士表示,建築質量問題的根源,不僅在建築企業本身,更是建築市場巨大的利益“黑洞”。
《建築法》第28條明文規定,“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築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築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楊莉莎告訴記者,從法律上講,掛靠、分包、轉包都是不允許的。
但是,記者調查發現,掛靠、分包、轉包等行爲在現實當中普遍存在。住建部“黑名單”上榜的30個案例中,有12個案例涉及違法分包、轉包、掛靠,甚至出借資質等問題。一位業界資深的建築企業負責人向記者坦言,“一級企業中標,二級企業進場,三級企業施工”的現象至今仍是業內“法則”。
從住建部向記者提供的典型案例還顯示,招標市場的混亂也是導致工程質量事故頻發的重要原因。2014年10月20日,江西省吉安市新干縣河西接待中心及配套住宅小區工程發生坍塌事故,造成6死6傷。對事故的調查結論顯示,該工程建設單位未依法進行招標,而是將該工程直接發包給施工單位江西省新干縣建築工程公司。而無論從該工程的造價和規模來看,該施工單位都不具備承接資質,其中項目經理只是二級臨時建造師,存在超越執業範圍的問題。
此外,在招標過程中,競標企業爲了最終勝出,往往會壓低造價。上述建築企業負責人透露,出於盈利考慮,企業拿到項目後還會進一步壓縮成本,這樣層層壓縮,質量自然難以保障。
法律體系完整,但違法成本太低
楊莉莎表示,在保障建築質量方面,我國《建築法》《招標法》《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以及各地的司法解釋等已經形成較爲完整的法律體系,但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不僅“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更重要的是違法成本太低,造成一些企業有恃無恐,違法行爲頻頻發生。
此外,儘管住建部公佈了建築工程質量違法違規的“黑名單”,但據記者調查瞭解,被點名通報的企業尚未對此作出公開回應,如何整改也並不清晰。專家認爲,保障百姓“居有所安”,離不開更有效的監管。住建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負責人表示,要嚴格落實工程質量責任制,強化工程質量終身責任的落實,對相關的違法違規案件及責任人進行通報曝光、嚴肅查處直至清出市場。
專家表示,應將“黑名單”制度常態化,建立統一的建築市場誠信體系查詢平臺,對有意違法違規的企業形成有效威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