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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15,消費者權益被放在嶄新高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修改(以下簡稱《新消法》)讓消費者感受到“加倍保護”。類似“七天無理由退換貨”這樣的細節保障,更是讓消費者多了一份“任性”。
新版家居銷售合同驅散消費風險
面對《新消法》,消費者嚼得津津有味,也有家居賣場樂意買單。老牌家居城的合同升級動作使其服務悄然又上了新臺階。除了國家監管部門,作爲傢俱建材的東家,家居城在監管中負有一定責任。藍景麗家家居廣場總經理尹勃就表示,藍景麗家家居廣場早已啓動響應機制,出臺一系列新規定,並寫入新版合同,於3·15之日正式推向市場,消費者購買過程中的“風險”將再度降低並接近於零。
顯然,之前可能“阻撓”消費者消費的一些“心理霧霾”,被《新消法》的出臺以及一些家居賣場的積極響應吹散,面對家居市場,消費者少了一份“害怕”,多了一份“任性”。
明碼實價繼續退換貨開綠燈送貨安裝延遲重罰
市場價格混亂,看着頭疼,分辨不清?喜歡的傢俱買回家,才發現風格不搭,尺寸不合,卻無法退貨?定了組傢俱,貨遲遲不到,無處“訴苦”?
家居城已經有了動作。新版、機打《藍景麗家傢俱建材銷售合同》包含11項“服務新承諾”,這些承諾以《新消法》爲依據,通過完善、提升賣場原有服務標準而確定。其中,消費者自簽訂合同之日起30天內,在商品無任何損壞、不影響二次銷售的情況下,可以隨時換貨退貨(定製產品除外)。若品牌送貨、安裝依據合同約定發生延遲,每延遲一天,違約金由未到貨商品貨款金額的3‰提升至6‰;若送貨、安裝逾期超過30天,用戶有權終止合同。文/仵文悅
廣廈觀點
別讓《新消法》形同虛設
國標也好,行規也罷,家居行業向來存在產品跟不上標準、合同跟不上法規的現象,我們在對多個行業標準出臺後的市場走訪中發現,監管不力是主要原因。市場良莠不齊,《新消法》的落實非一日之談,賣場與品牌的自律性仍待被完善,儘管有很多規定更有利於消費者權益,但如果實際買賣過程中不跟進、無監管,照樣會成爲“一陣風”,刮刮就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