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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張小姐:我之前以個人名義申請到限價房,現在結婚想重新購買廣州市住宅可以嗎?
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綜合以上情況,張小姐如果想購買新的住宅,需滿足以下其中之一的情況纔可以,與婚前婚後並無直接任何關係。根據現有住房政策,已購限價房者家庭名下有限價商品住宅的,需遵守關於限價商品住宅的相關限制性要求,滿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再次擁有自有產權住宅:
(一)限價商品住宅自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之日起5年內,由政府回購或由符合限價房購買資格者購買的,且已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的。
(二)限價商品住宅自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之日起5年後,產權人自行補交土地收益價款後,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取得完全產權住房。
(三)限價商品住宅自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之日起5年後上市交易,補交土地收益價款後,辦理產權轉移登記,取得完全產權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