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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我市新小區物業公司全部要招標產生。昨日,市房管局在其網站公佈了47個新小區的中標物業公司,記者發現,我市三環內新小區物業費整體躍過了2元/平方米。
47家新中標的物業公司信息顯示,三環內物業費整體躍過2元/月/平方米,品質樓盤多數在2.4元/月/平方米以上,南湖甚至有小區達到3.8元/月/平方米。對於物業費從1元檔跳到2元檔,物業公司的說法是成本上漲導致物業費不得不漲。武昌一家大型物業公司負責人說,物業公司人力成本佔60%左右,公共事業費和物耗佔30%左右。2004年以來,人力、水、電、氣等各種成本都在猛增。該負責人說,以勞動力成本爲例,2004年武漢市最低工資標準爲460元,目前爲1300元,社保相應也上漲,8年來人工成本翻了一番。
對於攀升的物業費,湖北天明律師事務所律師唐江濤表示,日益看漲的物業服務費使得越來越多的業主對物業服務是否“質價相符“提出了質疑,在不少業主的眼中,自己付出的“高價”物業費並未能獲得等值的物業服務。也正是這樣的“不對等”,造成了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的矛盾。
唐江濤說,今年我市公佈的4個等級物業服務標準,並未給不同等級的物業服務確定相應的指導收費標準,且不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由於目前業主委員會在大部分小區仍處於缺失狀態,因此對物業服務等級以及收費標準制定,業主並不實際參與。
唐江濤建議儘快完善物業服務質量評價體系,一旦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就物業服務質量以及物業服務是否符合相應的等級標準要求發生爭議,可根據服務質量評價體系的規定確定物業服務企業所提供的服務是否符合合同約定以及相應服務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