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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訪者:戴先生(62歲的深圳老人)
整理:深圳特區報記者卞德龍
2014年,是我人生的一個重要轉折點。我清楚地記得那個日子:2014年4月21日,我終於落戶深圳,了卻了一樁心願。能夠成功入戶,這得益於深圳在政策上的調整。今年3月,深圳取消了老人投靠子女隨遷入戶政策中關於申請人或者被投靠人在深圳擁有房屋產權的規定,我終於以投靠兒子的名義,成爲一名真正的深圳人。
實際上,早在1991年我便來到了深圳。當時,我在羅湖一家公司擔任專職司機,但是收入不高。後來公司破產,我輾轉換過幾份工作,勉強能夠維持一家人的生計,但根本不敢考慮在深圳購置房產。
隨着年歲日益增長,養老成爲我越來越擔心的問題。我只有一個兒子,他2004年大學畢業後回到深圳工作,是普通的工薪階層,如果把贍養老人的任務全交給他,那壓力實在太大了。後來,我聽說深圳戶籍的老年人可以享受很多優惠政策,而我的兒子工作後已經落戶深圳,我能不能以投靠子女的名義隨遷入戶?有了這個想法以後,我開始四處打聽。
一年多以前,我年滿60週歲,達到了年齡上的要求,開始正式準備隨遷入戶的相關材料。但後來我得知,深圳“老人投靠子女隨遷入戶”政策中有一條,要求“申請人或者被投靠人在深圳擁有房屋產權”。這條政策讓我非常灰心。儘管我在深圳已經工作20多年,但收入微薄。兒子雖然也工作了10年,但也買不起房。難道我落戶深圳的願望,就卡在了這一道“房產門檻”上?
那時候我甚至有些後悔只生了一個兒子。如果多生幾個兒子,也許一家人能夠一起出資買房,或者有兒女回老家發展,這樣互相也有照應。我很不甘心,去過很多部門詢問,但得到的答案都一樣:在現有政策下,想要隨遷入戶深圳,必須在深圳擁有房產。
正當全家人爲此愁眉不展的時候,今年3月下旬的一天,我再次登錄深圳市公安局官方網站查看戶政管理的有關要求,發現“房產門檻”居然消失了!我十分欣喜,帶上有關材料再次前往公安機關。今年4月21日,相關程序完成,我終於成功地入戶深圳了!
記者
點評
深圳力促戶政親民便民
深圳作爲一座移民城市,規定老人投靠子女隨遷入戶必須本人或子女在深擁有房屋產權,是着眼於平衡人口總量,合理利用有限的城市資源。隨着城市的不斷髮展完善,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在深圳紮根,也意味着越來越多的“留守老人”希望能夠投靠子女,闔家團聚,共同享受城市發展的福利。此外,去年召開的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在這樣的雙重背景下,深圳取消老人隨遷入戶的“房屋門檻”,彰顯了一座城市的溫度和擔當。
此外,公安機關在戶政業務方面推出諸多便民措施,讓羣衆辦理相關業務更加方便。例如,推出網絡、手機和電話三大預約平臺,免去羣衆排隊之苦;設立布吉戶政服務中心等區域性服務點,免去羣衆奔波往返之苦;南山公安機關還推出“服務e站”,將戶政服務直接送入高校和科技園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