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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記者從市住建局獲悉,從明年起,全市新建大型公共建築(單體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和政府投資新建公共建築、保障性住房將全面執行綠色建築標準,新建商品住宅項目至少20%的建築面積需執行綠色建築標準。
將監測樓宇建築能耗
根據市住建局的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全市新建大型公共建築(單體建築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和政府投資新建公共建築、保障性住房將全面執行綠色建築標準。
值得一提的是,明年起新建國家機關辦公建築、大型公共建築及有中央空調系統的中小型公共建築項目必須落實用電分項計量裝置設計,建築內各能耗環境,如中央空調系統、照明與辦公設備、動力設備能耗等實現獨立分項計量。樓宇建築能耗監測系統建成後,計量結果將接入市建築能耗監測雲平臺中心。
根據綠色建築基本技術指標,公共建築的屋頂綠化面積佔屋頂可綠化總面積的比例達到30%以上;建築室外透水地面面積佔室外地面總面積的比例不得低於40%;建築的綠化、景觀、洗車等用水採用非傳統水源,綠化灌溉採用噴灌、微灌、滴灌等高效節水灌溉方式。
洗車要用再生水或雨水
明年,東莞將新增一批綠色建築試點項目:東莞生態園區落實綠色生態城(園)區試點建設,園區新建建築綠色建築比例達到100%;松山湖高新區的大學創新城、臺灣高科技園、中以國際科技合作產業園等新建項目均將執行綠色建築標準。
同時從明年起,全市新建商品住宅項目應落實規劃建築面積20%以上(並不少於一個單體項目)執行綠色建築標準;分期開發或報建的項目,每期均應落實規劃建築面積20%以上(並不少於一個單體項目)執行綠色建築標準。
根據要求,居住建築的居住區綠地率不得低於30%,人均公共綠地面積不低於1平方米;屋頂採用綠化隔熱措施的面積達40%以上。住區非機動車道路、地面停車場和其他硬質鋪地採用透水地面的面積,佔室外地面總面積不得低於45%。
此外,景觀用水不採用市政供水;綠化用水、洗車用水等非飲用用水採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傳統水源;綠化灌溉採用高效節水灌溉方式。(記者黃江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