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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碳排放計量標准》封面
中新網12月23日電首部采用中、英雙語編制的中國工程建設協會標准《建築碳排放計量標准》CECS 374:2014(以下簡稱《標准》)已由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根據中國工程建設標准化協會第176號文的公告,《標准》已於2014年12月1日開始施行。
《標准》於2010年納入中國工程建設標准化協會《2010年第二批工程建設協會標准制訂、修訂計劃》,由中國建築設計研究院主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科技發展促進中心、中國21世紀議程管理中心、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國建築設計研究院住宅實驗室、天津大學、中國可持續發展研究會人居專業委員會等機構參編,於2013年完成意見征求,2014年完成送審和報批。在研制過程中得到『十二五』國家科技支橕計劃項目『城鎮建築碳排放計量標准及低碳設計關鍵技術集成研究與示范(編號:2011BAJ07B02)』的經費支持以及各行業專家的支持與肯定。
《標准》結合國際相關標准和實踐經驗,根據我國建築碳排放活動單元過程的特點與控碳需求,采用建築全生命周期碳足跡追蹤的方法學,提出建築碳排放數據采集、核算、發布的標准化計量方法,規范新建、改建和擴建建築以及既有建築的全生命周期各階段由於消耗能源、資源和材料所排放的二氧化碳(CO2)碳排放計量,做到方法科學、數據可靠、流程清晰、操作簡便。《京都議定書》規定的其它溫室氣體計量亦可按本標准執行。
《標准》共分5章,包括總則、術語、基本規定、清單統計法、信息模型法。規定了建築從材料生產、施工建造、運行維護、拆解直至回收的全生命周期過程中進行碳排放計量所要采用的方法與原則。《標准》在『附錄』中提供用於采集建築各生命周期階段活動水平數據和碳排放核算的計算表單,並提供常用能源的碳排放因子,可對建築進行完整、統一的碳排放數據采集、核算、發布。
《標准》根據我國建築在設計建造和運行管理的實際情況,提出了基於工程建設資料和基於建築信息模型(BIM)進行建築碳排放計量的兩種方法,供用戶選用;對計量建築碳排放所涉及的活動水平數據以及碳排放因子的采集工作,從內容范圍、采集方法、來源渠道以及質量要求等方面都做了相應規定;對建築碳排放數據核算,給出了全生命周期各階段的碳排放計算模型、相關計算參數及其選用條件;對計量結果的發布形式、發布內容等做出統一規定。
《建築碳排放計量標准》的通用性和可靠性,在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得到了應用和驗證,在北京市綠色建築適用技術推廣中提供了全生命周期碳排放計量和減排評估服務,在國家綠色建築標識項目申報管理平臺及建築樣本數據庫建設中發揮了技術支橕作用。(中新網房產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