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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不動產登記是指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將不動產權利歸屬和其他法定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行爲。
昨日,國務院發佈《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將於明年3月1日起施行。
《條例》規定,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各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登記的信息應當納入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確保國家、省、市、縣4級登記信息的實時共享;國土資源、公安、民政、財政、稅務、工商、金融、審計、統計等部門應當加強不動產登記有關信息互通共享。
《條例》明確,權利人、利害關係人可以依法查詢、複製不動產登記資料,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提供。有關國家機關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查詢、複製與調查處理事項有關的不動產登記資料;查詢不動產登記資料的單位、個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說明查詢目的,不得將查詢獲得的不動產登記資料用於其他目的;未經權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詢獲得的不動產登記資料。
解讀
“房地統一”讓百姓更安心
有房子的人都特別珍惜自己的房產證,但從法理上說,“地產證”更牢靠。應該說,沒有“地本”的房本是相當虛幻的。爲了老百姓切身利益着想,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就是要落實物權法的要求,包括推動房產與地產統一,要變成一個本本。這就是法學家們經常說的“不動產登記核心要件是登記簿”的意思。
對城裏人來說,不動產統一登記,最直接的結果是“房地統一”。我們經常說房地產,其實房產、地產是兩碼事。按國際標準,只有地產,沒有房產,所謂不動產是指地產及其上面的建築物。
我國情況特殊。我國城市土地是國有的,我們的普通商品房,房子是所有權,土地是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有70年這個期限,有人就犯嘀咕——這不成了租用嗎?對。但經濟法上有說法,無限期或非常長期的使用權,就相當於所有權了。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原則上規定住房滿70年後,土地使用權自動延期。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各項細則中,有前提意義的是《不動產登記條例》(現在加上了“暫行”二字)這部條例,就是要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當然也就包括房產與地產的統一。
10類權利需登記
1
集體土地所有權
2
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
3
森林、林木所有權
4
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5
建設用地使用權
6
宅基地使用權
7
海域使用權
8
地役權
9
抵押權
10
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
問1
房價會大幅下跌嗎?
住建部住房政策專家委員會副主任顧雲昌說,很多人預測,不動產登記制度出臺會導致房價大幅下跌,但實際上該制度的出臺對房價影響沒有想象中那麼大。因爲影響房價的因素很多,最主要的是市場供求關係,還有稅收法律、國家宏觀經濟走向等。
此外,有專家提醒,隨着不動產登記的加速,大戶型二手房供應量將繼續增加。事實上,近期,一二線城市普遍出現了大戶型二手房上市量增加甚至被拋售的現象。
問2
房產稅將很快全面落地?
北京中原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表示,不動產登記標誌着房地產調控從之前的交易環節調控變爲存量環節調控。藉助不動產登記,未來,稅基將逐漸從交易環節過渡到持有環節,財產稅的二次分配將更加明顯,房產稅將很快全面落地。
問3
爲啥沒涉及“以房查人”?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爲什麼未涉及“以房查人”?一方面,人們很想一路暢通無阻,想查誰就查誰,把貪官污吏、房嬸房叔統統揪出來;可另一方面,人們又擔心自己及父母子女住地的地理座標、門牌號碼甚至戶型結構、臥室客廳結構都被公之於衆,弄得全世界人都知道。
綜合新華社、法制晚報、北京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