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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隻眼
□王石川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不過,條例全文35條都沒有提到有關“以人查房”字句。(今日本報B04版)
今年5月,潘石屹認爲,《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出臺後,會增加市場上的供應量。房價就會下跌。“要搞不動產登記,傻瓜都知道,變成人民幣會比較隱蔽一些。寧肯換成英鎊、美元、也不能換成房子。”這一典型觀點是否屬實,不妨交給時間。
該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各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登記的信息應當納入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確保國家、省、市、縣四級登記信息的實時共享。”如此,官員想隱瞞房產並不容易;再加上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國土資源、公安、民政、財政、稅務、工商、金融、審計、統計等部門應當加強不動產登記有關信息互通共享。”這說明共享既打破了縱向障礙,也貫通了橫向機構,這種全覆蓋式的共享,可將房產納入反腐視野之中,紀檢監察部門通過掌握的信息,可隨時出擊。
普通公民確實無權查詢他人房產,但是有關國家機關可以查詢:“有關國家機關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查詢、複製與調查處理與事項有關的不動產登記資料。”當公民通過合法渠道舉報官員涉腐,“有關國家機關”就有責任查詢被舉報官員的房產。如此一來,同樣可助推反腐。
當然,國家構建不動產登記制度,絕非劍指反腐,而是爲了更好地保護國家財產、公民的合法財產。因爲不動產登記制度是物權制度的基礎,也是“建立合法產權與稅收保護制度的第一步”。但是,它客觀上有利於反腐。有網友說,條例邁出第一步就是進步。接下來,還需出臺實施細則,以及通過更有效的方式保障公民的監督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