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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公佈之前,就常常被賦予“調控手段”、“反腐工具”等功能,錢報記者就此採訪了相關房產專家。
浙報地產研究院院長丁建剛表示,不動產登記在2007年的物權法中就已經出現,立法的原意是保護物權人的權利,如今正式公佈條例,只是落實物權法的步驟,對樓市並不會有明顯影響。“不要把不動產登記和調控、降房價聯繫在一起,立法原意並非如此,實際操作中也未必起到這一作用。房產稅的徵收則取決於立法的推進。”
透明售房研究院院長方張接認爲,不動產登記條例短期內對杭州樓市不會有影響。他認爲,不動產登記制度最大的意義是相當於給不動產上了戶口,有利於公民擁有房屋情況的“全透明化”。新的不動產登記制度只是在信息系統方面的全國性整合,不涉及房地產市場整體供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