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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新政出臺和央行降息,二手房交易逐漸回暖,相關投訴也水漲船高。近日,本報962555熱線接到讀者徐小姐的來電,反映自己在購買二手房時,因不滿意第一家中介的服務,轉而通過第二家中介購買同一套房源,沒想到被第一家中介指責“跳單”,並被不斷騷擾。
購房後遭前任中介騷擾
徐小姐和先生近期打算置換住房。10月底,她通過21世紀不動產相中一套比較滿意的房子,中介祁先生帶她和家人三次上門看房。“我在別的中介物色其他房源時,有一家中介曾暗示說,21世紀的這套房並非獨家,也在他們店裏掛了牌,可以幫我去談,但被我拒絕。”
11月上旬,祁先生約徐小姐和房主見面談價,但當天的協商卻令徐小姐不滿意,“這個中介談的路數不對,價格也沒有達到我的預期,我覺得不太靠譜,不想再合作。”幾天後,另一家中介主動聯繫徐小姐,稱這套房也可以幫忙談。沒想到第二家中介的約談結果雙方都很滿意,她很快支付了意向金。
祁先生得知此事後十分不滿,每天給徐小姐打來數個電話。“他說要1%的佣金,最多一天給我打了七個電話。”此後祁先生又發短信稱已知道徐小姐家住址,要和她“見面談談”,這讓她更加害怕。一天早上,徐小姐發現祁先生一直在樓下徘徊,她嚇得不敢上班,只得報警。
中介委屈稱顧客“跳單”
“她這是跳單行爲!我辛辛苦苦帶他們看了三次房,最後一分錢都拿不到,我還想投訴呢!”記者聯繫了中介祁先生,對此事他也很氣憤,他稱第一次約徐小姐和房東見面,確實沒談成,但之後他也在努力。徐小姐違反“帶看確認書”上的內容,幾天後就通過別的中介買了這套房,侵害了他的權益。
祁先生所說的“跳單”是指購房者爲了節省佣金,通過中介看房後又私下和房東交易,或通過其他收費低的中介交易。如今各家中介帶顧客看房後大多會要求籤“帶看確認書”,其中通常包含限制“跳單”的內容,保障自身利益。徐小姐籤的確認書中就寫着“若購房者利用21世紀不動產提供的信息機會等條件,但未通過他們而通過第三方完成交易,要支付1%的違約金”。
應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21世紀不動產上海總部客服人員潘先生表示,若消費者“跳單”公司會追究相關責任,但中介個人不應該糾纏客戶,而應通過公司法務部門維護權益。他已和祁先生聯繫,告知他通過正規途徑解決問題。
邦信陽·中建中匯律師事務所的汪洋律師認爲,簽字的“帶看確認書”存在一定法律效應,但也要結合實際情況來解釋說明。在這個案例中,若同一套房事先確實在兩家中介都有掛牌,徐小姐在不滿意第一家服務的情況下,選擇第二家中介達成了交易,並不應該承擔完全的違約責任。
汪律師提醒消費者,在籤“帶看確認書”前一定要看仔細,若其中有限制其他購房行爲的條款應當場提出異議,或拒絕簽字。記者曹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