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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公積金額度的持續緊張,廣州將目光放在“開源”。昨日起,《關於加強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工作的通告》(簡稱《通告》),在廣州市法制辦官網公開徵求意見。根據《通告》,單位不給員工買公積金將面臨最高5萬元罰款,並將納入誠信記錄。《通告》還明確,自由職業者也可繳公積金。
欠繳要在半年內一次性補清
今年以來,廣州遭遇罕見的公積金額度緊張。本月5日,廣州市政府召開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工作會議。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官網稱,“這是我市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23年來首次召開全市性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工作會議。”
會議強調,依法爲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是每個單位的法定義務,各部門要協同配合做好住房公積金繳存的擴面工作,儘快在全市範圍內實現“應建盡建、應繳盡繳”。
《通告》明確表示,單位應當爲所有在職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未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單位,應當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到公積金中心或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已經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單位,未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應當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6個月內一次性足額補繳。否則將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或責令其整改,並處以最高5萬元罰款。
勞動合同要寫明公積金條款
《通告》共17條,擬作爲市政府規範性文件印發實施。市法制辦相關人士介紹,《通告》主要是對現行規定的梳理,並無突破,但在自由職業者可否繳公積金、勞動合同中關於公積金條款及違法結果運用等三個方面有所細化。
根據國家《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及社會團體必須爲其所有在職員工買公積金,但對像自由職業者、基金會等可否繳存則無明確規定,而《通告》則以“其他社會組織及其個人也可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條款方式,提供了繳納的依據。市法制辦相關人士解釋,“由於繳納公積金部分,可以免交個稅,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比商貸低,現實中像開網店等自由職業者也有繳公積金的需求。這次明確後,有這個需求,去住房公積金中心申請開戶繳存即可。”
此外,《通告》還明確,人社部門制發的勞動合同範本應當具備繳交住房公積金的條款,未使用勞動合同範本的單位新簽訂勞動合同以及涉及勞動報酬的集體合同,應當具備爲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條款。在違法結果運用方面,《通告》要求,公積金中心要每月在門戶網站或其他公共媒體上公佈不繳、少繳或逾期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的違法信息,並建議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將這些違法信息納入單位的誠信檔案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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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公積金怎麼繳?
答:公積金繳存分職工個人繳費和單位繳費兩部分。繳存基數爲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新參加工作的職工以當月工資爲繳費基數)。單位和個人的繳存比例由雙方協商,但無論是個人繳存比例還是單位繳存比例,最低都不得低於5%,最高不得高於20%。
問:公積金要什麼時候繳?
答: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爲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
問:單位不繳怎麼辦?
答: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爲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公積金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公積金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依據《通告》整理)記者佔文平通訊員陳桃源